第二章 机构队伍第一节 机构 1916年,蜜西煤矿建立,全矿职工50余人。矿主委托经纪人管理,设帐房(大柜)办理全矿人、财、物的事务工作。生产技术由矿师统管,劳动管理实行把头制。1924年,中俄官商合办的穆棱煤矿公司直接领导机关为设在梨树镇西南的穆棱煤矿路矿事务所。内设秘书、会计、机械、铁路和矿务5个股。1935年,谢结斯与日本侵略者合办穆棱煤矿后,路矿事务所改称穆棱炭矿株式会社,设秘书、会计、供应、矿务、机械、建筑、运输7个股和坑木场、医院、学校。全矿劳动力由把头承包,称满泰帐房总柜。其管理机构为大把头下设经理4人、日本顾问2—4人,办事机构有劳务系4人、矿务居民区长1人、秘书1人、会计师1人、总监办2人,直属满泰帐房总柜的把头22人①。①沦陷时期,滴道、恒山、城子河、麻山各炭矿的机构设置基本如此。
1945年8月10日,日本侵略者逃离鸡西矿区后,各矿(厂)管理机构全部解散。1946年6月,东北工矿处成立,相继接收恒山、麻山、城子河、滴道炭矿。1947年10月,成立东北工矿处鸡西办事处,辖恒山、滴道、城子河、麻山煤矿,内设工矿、材料、秘书科和工程师研究室。
1948年7月,成立鸡西矿务局,隶属于东北经济委员会工矿处。11月归属于东北煤矿管理局。矿务局机关设6科1室。1949年6月,改为3室、10科、2个办事处。1950年3月,局机关组织机构又改为7处、2个直属科和1院、1校,各矿机关设6科、1室、1厂、1院。1956年,矿务局隶属于煤炭工业部哈尔滨煤矿管理局,局机关编制扩大到12处、2室、1局(安全技术监察局)。1958年11月,矿务局与市人委合署办公。在市人委领导下,原矿务局生产技术、地质测量、机电、运输和安全检查等专业处合并称煤炭工业局;财务、物资供应、劳动、人事、教育、卫生、公安、计划等处,均与市对口业务局合并;煤炭生产的具体业务仍由矿务局局长指挥,各矿则与所在地的人民公社合并。1961年1月,矿务局隶属于煤炭工业部黑龙江省煤炭工业管理局。11月,矿务局与市人委分开办公,局、矿(厂、处)机关机构进行整顿,局机关设16个处和1室、1所,并设总工程师、总机电师、总会计师。1965年,矿务局机关设建设、卫生、信访、保安、教育、福利、劳动工资、财务、器材供应、计划、运输、机械动力、技术、生产管理14个处和办公室,各处、室下设科。
1967年3月27日,矿务局实行军事管制,在军管会领导下,成立鸡西矿区抓革命促生产一线指挥部,统管全局工作,局机关处室由“造反派”组成的接管委员会掌权。1968年2月,鸡西矿务局革命委员会筹备小组成立,下设文革、政治、生产、武装、后勤小组。1969年7月,矿务局划归鸡西市革命委员会,改称鸡西市煤炭生产委员会,其生产建设、技术管理业务仍隶属于煤炭部黑龙江省煤管局。1972年5月,矿务局革命委员会成立,由军代表、老干部和“造反派”组成,下设14个处、2室和战备办。1976年,增设武装保卫部、人民防空办公室、节 约办公室和科学技术研究所。1979年1月,恢复鸡西矿务局。
1983年1月,矿务局隶属于东北内蒙古煤炭工业联合总公司。经过整顿改革,到1985年,全局辖恒山、滴道、麻山、城子河、穆棱、小恒山、二道河子、正阳、大通沟、张新、东海、平岗12座煤矿和滴道煤矸石试验电厂、滴道洗煤厂、机电厂、水电厂、桦木林场、建井处、建筑处、运销处、总医院、党干校、师范学校、工学院、煤矿技工校、德都疗养院、地质队、集体企业总公司等。
机构及负责人表
①为群众代表;②为军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