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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地质测量

第四节 地质测量


  1946年7月,东北工矿处接收鸡西矿区后,组织留用的日本籍技术人员修复旧设备,进行矿井地测,绘出1:10000的地质图,为矿井恢复生产服务。1953年11月,鸡西矿务局按东北煤矿管理局下发的《井下测绘操作规程》、《矿井内外图内容及标准规定》进行地质测量。1956年,矿务局执行国家燃料工业部颁发的地测规程,在滴道煤矿搞地质测量资料收集、整理、编录试点,各煤矿开始建立煤柱卡片、构造卡片、石门柱状图、各种素描图等地质资料的台账与手续等。通过总结推广滴道煤矿试点经验,第一次提出全局生产矿井地质报告。1958年,鸡西矿区大开小井,地质测量部门收集到大量的地质资料。1959年,第二次提出全局矿井生产地质报告,并加强储量管理,建立正常的储量注出、转入工作。建立采煤工作面落煤损失定期检查制度,切割上山的采止线由地测人员给位置,丢失煤量建立审批制,还绘制了损失量图、煤层底板等高线图、勘探线剖面图。1961年开始为采掘规程提供区域、采掘地质说明书,根据勘探钻孔和巷道实际揭露的资料,从煤层赋存、地质构造规律、水文地质等方面全面叙述,并绘出1:2000的局部煤层底板等高线图,为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提供科学依据。
  1963年6月,矿务局制定《矿井地测工作技术管理条例》,对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生产勘探、矿井测量、储量管理、测绘图及地测资料管理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1965年,矿务局提出第三次全局生产矿井地质报告。1966年,地质测量工作被打乱,有些地质资料停止收集。1972年,矿务局对全局储量回采率进行分析核实,提出提高回采率的意见。1975年,矿务局对生产矿井地质报告进行第四次修改。
  1980年,矿务局地质测量处建立原始地质资料收集簿、煤柱构造台账、石门编录台账、勘探成果台账。并在原有地质基础上增绘地形地质图、煤岩层对比图、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在储量管理上,建立煤炭损失量专用图、计量统计基础台账,定期统计分析报表等。
  在矿井地质测量技术和管理工作上,由只收集简单地质资料和绘制采掘工程图,逐步建立起适应现代化生产需要的一整套图纸、卡片、台账、资料编录等。地测业务工作逐步扩大,由单纯为采掘工作面服务,逐步扩展到地面三角网、水准网的改造和矿区地形图、“三量”(准备量、开拓量、回采量)管理、水文地质、岩移观测、“三下”(铁路下、建筑物下、水体下)采煤和小煤窑的管理工作,基本适应鸡西矿区煤炭生产发展的需要。1985年,全局第五次完成生产矿井地质报告的编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