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 计量管理
第七节 计量管理
一、计量器具
50年代,矿务局原煤产量用矿车计量,对外销售煤炭以火车箱的容量乘车箱数来计量,局内生产自用煤和民用煤以汽车车箱和木制(或铁制)的量煤斗计量,误差较大,销售与用户间常因计量不准而发生争执。
60年代初,矿务局开始在滴道洗煤厂安装轨道衡,洗精煤以1%的误差对外销售。随后各矿也逐步安装轨道衡。原煤生产与销售除恒山、正阳、麻山煤矿外,其余各煤矿均用轨道衡计量。自用煤、民用煤的计量,只有城子河中心煤场和矿务局机关煤场用轨道衡计量。这期间,机械加工测量仪器也日趋科学,大量使用国产0.02、0.04游标卡尺、0.01千分尺、百分表、万能角度尺等。在大量使用量具的同时,机电厂建立了二级量块对厂内长度量具(端度)检定传值。1983年以来,逐渐又配备了比较先进的长度计量标准器,如1米测长机、万能工具显微镜、光切显微镜、投影仪、大八块、一级角度块、平面子晶、平行平晶等。并开始对全局进行量值传递(主要是端度、线纹、角度检定手段已具备),检定全局的长度计量器具,同时还对全局的压力表、氧气表进行检验。
电量计量从1980年开始对所有民用电、转供用电配备电度表计量,各矿、厂、处还相应建立了0.5级电度表检验台,对民用电度表进行检定。局在电务厂建立0.5级电度表检验台,对各种二级单相和三相电度表进行检定。
瓦斯检测从1951年开始使用瓦斯检测仪,由当时的日本产18型,以后逐步被国产瓦斯检测仪取代。1952年开始用土法校正瓦斯检测仪。以后各矿相继建立了AJW—10瓦斯校正仪。1981年后,城子河、滴道等煤矿使用瓦斯监测断电仪器,各类风表由局通风仪器修理室校验给值。
二、计量器具管理
1982年前由使用单位自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比较混乱。1982年12月,局在科研处设标准计量科,各矿、厂、处也成立计量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计量工作人员,并办了4期培训班。全局20座矿、厂、处专职计量管理人员3194人。其中,技术人员284人,检查人员117人,修理人员128人。在计量管理业务上接受市标准计量部门指导,统一管理全局的计量工作。同年,根据国家经委要求,各矿、厂、处分别制定了本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局归纳各单位配备规划,制定了《鸡西矿务局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规划》。计量管理工作的加强和发展,推动了全局煤质和安全工作的提高,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1983年,全局计量器具检定费用节 约20万元。
1985年,国家颁布《计量法》,矿务局召开学习宣传《计量法》会议,汇编与计量法有关文件资料并办学习班组织学习。在基层单位开展计量达标活动,年末,经市标准计量局首次定级检查验收,矿务局机电厂达到国家3级计量标准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