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电力生产
第二节 电力生产
1941年12月31日,鸡宁发电所燃用恒山炭矿优质煤正式开机发电。1943年,发电1612万千瓦小时,每日平均发电44159千瓦小时。1944年发电量达3530万千瓦小时,每日平均发电96713千瓦小时。到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前夕,累计发电12742万千瓦小时,每年平均发电2832万千瓦小时。
1946年7月—11月18日,修复鸡宁发电所并燃用矿务局小恒山采区的优质煤(发热量6300大卡/公斤)恢复发电。至1949年底,累计发电14086万千瓦小时,每年平均发电4695万千瓦小时,比沦陷时期每年平均发电量增长65.8%。同期,累计燃用优质煤11.6万吨,折标准煤9.7万吨,每万千瓦小时电平均耗优质煤24.71吨,折标准煤20.66吨。燃用优质煤的好处是燃烧稳定,容易掌握,但是每万千瓦小时电的平均成本高达250元以上,且过热蒸汽温度偏高。
1950年,东北电业管理局提出并派员与鸡西发电厂共同进行掺烧劣质煤的发电试验。当年,试验掺烧10%的滴道洗煤厂2号水洗煤和3号水洗煤,逐步增大比例。到1951年底,燃用100%劣质煤发电试验成功,首创全国掺烧劣质煤发电新技术,当年掺烧劣质煤11679吨,占燃用优质煤总量62164吨的18.8%,每万千瓦小时电平均消耗优质煤7.2吨,比1946年7月—1949年底平均煤耗降低70.9%。全年发电7220万千瓦小时,比1950年的6402万千瓦小时提高12.8%。每万千瓦小时电成本在200元左右。
1952年,开始掺烧平均发热量1700—2000大卡/公斤的3号煤矸石,获得成功。当年节 省优质煤4.5万吨,发电成本降低9%。1953年9月12日,东北电业管理局在《关于布置燃烧劣煤任务的通知》中,要求鸡西、佳木斯、阜新和二道江发电厂9—12月100%地烧劣质煤。《人民日报》、《东北日报》、《松江日报》和《鸡西工人》先后报道了鸡西发电厂燃用劣质煤的成果。燃料工业部部长陈郁通令表扬鸡西发电厂燃烧劣质煤发电做出的贡献,并向莫成彬、刘金良、唐万益等有功人员颁发了奖金。至1960年,鸡西发电厂累计发电176601万千瓦小时,每年平均发电19622万千瓦小时,比1951年增长1.7倍。累计燃用优、劣质煤187.8万吨。其中,劣质煤184万吨(占98%),折标准煤99.8万吨,每万千瓦小时电消耗标准煤5.65吨,比1951年降低19.4%,每万千瓦小时电平均成本150.4元,比1950年降低39.8%。
1959年后,鸡西发电厂先后安装哈尔滨锅炉厂和上海锅炉厂生产的7台额定蒸发量分别为75蒸吨/小时、120蒸吨/小时、130蒸吨/小时的锅炉。为提高国产锅炉燃烧的稳定性和经济性,进行32次简易燃烧调整试验,并改进了省煤器、空气预热器及其它部件。经过试验和改造,至70年代末国产锅炉已逐渐适应了燃用劣质煤。
1961年后,由于装机容量不断增加,国产锅炉燃用劣质煤又需试验与改造,以及各煤矿也陆续购进国产锅炉燃用劣质煤等原因,鸡西发电厂燃用劣质煤发电的数量减少。至1980年的20年间,共燃用优、劣质煤1515.3万吨,折标准煤999.5万吨。其中,掺烧劣质煤491万吨,占燃煤总量的32.4%,比1952—1960年期间掺烧劣质煤下降65.6%。同期累计发电191亿千瓦小时,每年平均发电95378万千瓦小时,比1952—1960年每年平均发电量增长3.86倍。每万千瓦小时电平均耗混合煤7.94吨,比1960年降低29.2%;每万千瓦小时电平均耗用标准煤5.24吨,比1961年降低7.7%。每万千瓦小时电平均成本为187元,比1952—1960年增长32.9%。
1981年7月,鸡西发电厂受中国科学院的委托,接待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科学院燃烧劣质煤考察团,介绍了连续30年掺烧劣质煤发电的做法。
1983年11月,发电厂成立燃料管理科,加强燃料管理。1984年,在原煤价格上涨,运费提高6.5%,燃料费多支出151万元的情况下,使入厂煤及煤矸石到货率达102.36%,节 约资金207.3万元,占全年燃料费用的9%,每吨标准煤成本40.5元,比1983年降低1元。至1984年,连续3年分别获黑龙江省电力工业局燃料管理先进单位、东北电业管理局燃料管理先进单位和国务院水利电力部燃料管理先进发电厂等光荣称号。
至1985年,鸡西发电厂累计发电261亿千瓦小时,每年平均发电74571万千瓦小时。累计燃用优、劣质煤和煤矸石2165万吨,折标准煤1381.4万吨。每万千瓦小时电平均耗优、劣质煤8.3吨(折标准煤5.29吨)。掺烧劣质煤、煤矸石841万吨,占累计耗煤总量的38.8%,折合原煤531.3万吨,节 约资金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