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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供电网络

第三章 供电

第一节 供电网络


  1942年以后,鸡西地区煤炭开采量逐年增加,伪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东安支店以鸡宁发电所为主体电厂,以滴道发电所为辅助电厂,建起小型独立电网,满足日本侵略者掠夺煤炭资源和边境及日本侵略军驻地用电的需要。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前夕,鸡西供电区域的小型独立电网遭到严重破坏。1946年,苏联红军又拆运一部分发电、供电设备,造成鸡西供电区域内的送配电线路和变电所残缺不全。其中,鸡宁—裴德、裴德—虎林、裴德—宝清几条送配电线路,全部设备被拆除运走。
  同年,滴道发电所修复发电后,鸡西电业局勉强维持时送时断的供电状态。同年7月底,开始向鸡宁、密山、林口和穆棱4县的部分地区连续供电。1949年,修复鸡西—密山的输电线路。年底,鸡西供电区有26座变电所(塔),分布在鸡宁、穆棱、林口和密山4县;有送电变压器61台,总容量36900千伏安,都是单相变压器组合连接的。其中,19座变电所(塔)产权属鸡西电业局所有,备有送电变压器34台,容量12550千伏安。其余属于用户所有。鸡西供电区有干线送电线路12条,总长399.3公里,大部分是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所建,少部分是1946年新建的,电杆总数5496根。鸡西供电区内安装1—100千伏安单相配电变压器753台,总容量7749.5千伏安。其中,属于鸡西电业局所有的433台,容量3138千伏安。
  1951年,鸡西电业局组织配电检修人员和运行人员在业余时间测定883台、总容量7982千伏安的配电变压器负荷,经过检修提高了设备利用率。
  1955年9月26日—1956年1月26日,在鸡西—牡丹江间架设1条高压送电线路,全长167.67公里,是新中国成立后全省建设的第一条110千伏最长的送电线路。同年12月11日—翌年1月8日,建成鸡西—牡丹江间的通讯线路,全长174公里,供鸡—牡—回线检修维护通话,并为电力调度备用。
  1957年,建成梨树镇一次变电所,送电变压器容量7500千伏安。这座变电所1963年升压为154/35千伏,1981年又改造为220/35千伏一次变电所。
  1965年—1966年10月,架设鸡西—勃利间送电线,全长61.7公里。这条线路是鸡西与佳木斯、佳木斯与牡丹江之间电力输送联通线。
  1971年9月10日—翌年7月20日,建成鸡西—牡丹江间的第二条送电线路。工程采用154千伏混凝土拉线单杆和轻型拉线铁塔的结构,属黑龙江省首次采用的新技术。节 约钢材近300吨,降低工程投资近100万元,全长148.50公里,经验收合格。
  1972年2月,建成鸡西—密山送变电工程,含全长83.23公里的送电线路和密山变电所,总投资139.6万元。密山变电所建成后,由密山接往虎林等13条送电线路。
  1975年6月22日,建成全省最东部的七虎山变电所,该所通过密山—七虎山送电线路受电。
  1979年,在鸡西新建220千伏枢纽性联络变电所—鸡西一次变电所,并增建35千伏出线,扩大供电范围。1980年竣工时,鸡西一次变电所拥有送电变压器3台,总容量3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15条。还新装调度总机1部(20门)、电话分机10部、滤波器8台、55千伏藕合电容机3台、ZDD—5型载波机4台、ZJ—3型载波机3台。计有18台载波机投入运行,组成鸡西—牡丹江、鸡西—佳木斯的通讯网。
  1980年,投资197万元,进行送电线路和配电线路大修更改工程、变电设备改造增容工程及一般设备的大修工程。
  1983年11月—1985年12月,完成鸡西—杏花送电线路的杆塔和架线任务,全长18.7公里。1984年8月,施工修建杏花变电所,占地61327平方米,投资988.9万元,是全省电力系统较大的基本建设项目。1985年底,土木建筑主体工程大部完工。
  1985年,鸡西供电区有电厂升压站1个,变电所118座。其中,国家变电所27座、企业67座、农网24座。变压器8419台。其中,电厂升压站10台、国家电网1187台、企业4534台、农网2688台。变压器容量187.9万千伏安。其中,电厂升压站10.8万千伏安、国家电网66.9万千伏安、企业95.1万千伏安、农网15.1万千伏安。送电线路40条/860公里,配电线路582条/1628公里,通讯线路189公里,回路长度453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