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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安全供电

第四节 安全供电


  一、安全管理
  1948年,鸡西电业局制定《鸡西电业局暂行送电、变电、配电等技术、安全规程》(草案)。1950年初,又制定《暂行电力规程》。同年6月,成立安全检查委员会。1952年12月,根据燃料工业部和中国电业工会全国委员会颁发的《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制定“两票三制”和“六项纪律”。“两票”指职工持“工作票”、“操作票”方能上岗;“三制”指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交接班和设备定期检验、维护、轮换3项制度。“六项纪律”指工作票监护,登杆作业绑安全带、戴安全帽,登杆时首先检查杆根,停电作业验电、挂地线,带电作业严格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无证驾车。“文化大革命”中,电力生产的规章 制度虽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但行之有效的“两票三制”和“六项纪律”,仍经常坚持并认真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电力工业的安全生产得到进一步加强,设备事故和人身事故也有所减少。
  二、设备事故
  1949—1955年,发生设备事故297次。其中,配电事故181次,送电事故74次,变电事故42次,每年平均发生42次。累计损失电量8707千瓦小时,每年平均损失1244千瓦小时。
  1956年以后,鸡西电业局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加强安全供电教育,取得明显效果。梨树一次变电所创造了安全运行900天的纪录,林口供电局获局安全先进单位称号。至1965年的10年间,全局累计发生设备事故318次,每年平均31.8次,比前7年每年平均降低24.3%。全局累计损失电量28.1万千瓦小时,每年平均损失2.8万千瓦小时。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规章 制度遭到破坏,设备事故增加。1966—1978年的13年间,累计发生设备事故437次,平均每年发生33.6次。其中,配电设备事故266次,送电设备事故91次,变电设备事故80次。仅1973—1978年的6年间,就损失电量345685千瓦小时,每年平均损失57614千瓦小时。1966年4月15日、5月16日,鸡西、密山、鸡东、林口、穆棱1市、4县均下了罕见的大雪,地面积雪厚达30厘米以上。大雪使高压输电线路、通讯线路、低压进户线路及变电所所有露天设备全部覆上冰雪,导线覆冰雪厚度达2—3厘米,先后有9条35千伏输电线路和11条配电线路跳闸停电,严重影响了1市、4县的工农业用电。
  1979年后,鸡西电业局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两票三制”和“六项纪律”,定期开展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制定《安全大检查细则》,还开展了“安全立功奖”、“红旗运行班奖”、“红旗检修班奖”、“安全纪录奖”、“千次操作无差错奖”、“百日安全竞赛奖”等各种形式的安全活动,提高全局职工安全供电意识,积极处理各种不安全隐患。1979—1985年,累计发生设备事故202次,每年平均28.9次,比前13年每年平均下降14%。其中,配电设备事故112次,变电设备事故56次,送电设备事故34次。损失电量215.4万千瓦小时。其中,1981年5月、1982年2月,鸡密线被大风刮倒电杆、鸡恒线被雷击中引起爆炸起火造成的损失尤为严重。
  三、伤亡事故
  1949—1951年,由于领导思想上重生产轻安全,加上技术水平低,设备简陋,3年连续发生人身事故6起,死亡6人。
  1952—1961年,林口供电局创4300天无人身事故的安全供电纪录,梨树一次变电所创安全运行1853天无人身事故好成绩。10年间全局共发生重伤1人(次)、轻伤14人(次)。
  1962—1978年,共发生人身伤亡事故171起,每年平均10起。共死亡9人,重伤10人,轻伤152人。其中,1966—1972年,7年发生的事故占55.56%。
  1979年后,鸡西电业局每年初或年末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对职工进行工人阶级主人翁、共产主义理想和安全供电技术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从运行到检修,从修配到试验,从生产到基建,形成一支安全供电思想比较牢固、各项技术过得硬的职工队伍。1979—1985年,共发生人身事故19起,每年平均2.7起,比前13年年均降低92%。其中,1984年、1985年每年只发生1起轻伤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