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农电管理机构
第四章 农电
第一节 农电管理机构
1936年,密山县新治、裴德、东胜等农村开始用电照明。1941年,密山县黑台、复兴、庆山、太平等16个村屯用电照明。
1963年,农村照明用电和农产品加工用电的范围不断扩大,用电量增加,鸡西市成立农村电气化科。1965年,将农村电气化科与鸡西市郊区水利科合并,成立鸡西市水电总站(市水利局前身),管理农村用电。1973年11月,鸡西供电局革委会成立农电科,对外称农电局。1980年,撤销农电科,成立鸡西农电处,编制8人。农电处负责对密山、虎林、鸡东、林口和穆棱等县电业局或农电局的管理,只限于技术指导和业务领导,各县电业局、农电局的人、财、物归当地县人民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