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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铁

第二节 生铁


  1958年,市人委在鸡冠区兴国东路东端建鸡冠山钢铁厂,当年生产生铁607吨。市内中直、省直、市直和农村人民公社也建小高炉炼铁。1958—1960年,全市累计生产生铁65446吨。其中,鸡西矿务局等中直企业生产37174吨,占生铁总产量的56.8%;省直企业生产490吨,占0.8%;鸡冠山钢铁厂等市直企业生产27111吨,占41.4%;农村人民公社生产671吨,占1%。
  1969年9月,市钢铁厂修复28立方米高炉(1号炉)投产,当年生产生铁1425吨。另外,矿务局滴道铁厂生产生铁78吨,皆属铸造生铁。1973年7月,市钢铁厂又建1座28立方米高炉(2号炉),由于1、2号高炉在12年间大修8次,停产690天,造成生铁产量忽高忽低。1978年生铁产量完成17759吨;1981年又下降到12535吨。1982年后,市冶金工业公司炼铁厂执行国家标准,生铁质量稳步提高。1985年生铁合格率由1982年的99.3%提高到100%,入炉焦比每吨560公斤,高炉有效容积利用率每立方米每昼夜2.39吨,比1982年的1.56吨提高53.2%,休风率为4.5%。当年全厂职工527人,生产生铁22323吨,炼铁工人年实物劳动生产率为230吨。1969—1985年,市冶金工业公司钢铁厂累计生产合格生铁178245吨,占同期全市国民经济各部门生产和基本建设消费总量的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