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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文教工艺品

第七节 文教工艺品


  一、文教用品
  1956年,鸡西县鸡西镇几家牌匾、印花、锦旗、制镜等个体店铺组成美工合作社,是来料加工的服务性企业。1958年,该社开始试产墨汁、浆糊、粉笔等简易文教用品,改名为文教用品厂。1959年后,试生产宫灯、纱灯、色纸、大鼓以及石膏像、象棋、复写板等。1961年国民经济调整时,该厂调整为合作社,保留墨汁、浆糊、粉笔3种产品,其余产品停产。
  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的需要,该社全力以赴加班加点生产墨汁、浆糊,日产量用吨计算。用户自带容器来购买,日夜付货。这种畸形的生产状况,一直延续到1976年。
  1978年,归市二轻工业局,改名文教用品厂。为提高产品质量,重新审定合理配方与操作规程,调整生产工序,改进并完善产品包装。年产浆糊5万瓶,墨汁7万瓶。1979年产浆糊5.5万瓶,墨汁8万瓶。1980—1981年平均年产浆糊8万瓶,墨汁10万瓶。1982年研制成功纯蓝墨水,当年投产定名为“仙鹤牌”。1983年9月,在省行业评比会上化验,该墨水达到优质标准,获省级科研成果三等奖。1984年,该厂增加红墨水、碳素墨水、化学浆糊等产品。产品均销往黑龙江省东部32个县、市。
  1985年,全厂职工64人,生产大、中、小3种规格的墨汁11.2万瓶,大、中、小3种规格的浆糊10.9万瓶,大、小红、蓝墨水15.4万瓶,总产值31.7万元,销售收入33.5万元,上缴利税2万元。
  二、烟花爆竹
  1972年12月,鸡冠区7名家庭妇女在1名退休爆竹工人指导下,白手起家办起鞭炮厂,小批量生产拉炮和纸炮。1973年秋增加双响鞭炮。
  1974年,经省正式批准建厂。1976年在市郊小乌拉草沟建厂房7栋2100平方米。1978年初,鸡冠区收为区办工业,后归市二轻工业局。
  1979年,该厂开始研制烟花、礼花。1980年,生产电光双响和电光炮,年产量26万发。1982年,重点抓安全生产,购置安装1台锅炉,代替明火烘烤与取暖,用遥控电碾代替人工推石碾制药,改名鸡西市烟花厂。1983年,研制成功三响、婚礼花炮、小礼花、喜鹊鸣春等礼花,年产8800发,产鞭炮2000箱。1984年,为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35周年,该厂进一步研制生产雪花炮、香味炮、冰晶花、空中彩珠等礼花爆竹。国庆之夜,全市上空升起了自己生产的礼花。
  1985年,烟花厂职工219人,自有资金36.7万元。年产烟花、鞭炮50多种花样共3000多箱,年工业总产值65.2万元,上缴税金17.8万元,利润2.7万元。产品除在全市畅销外,还销往牡丹江、绥芬河市和牡丹江地区8县以及农场、林区、矿山。
  三、美术镜
  1956年前,鸡西县个体镜子铺从哈尔滨进镜片加工成刻花、喷花、磨花3种民用镜,镜框为木制油漆条,色调单一。1956年,镜子铺加入美术生产合作社,引进镀水银技术。1957—1960年,每年生产3000—4000画。
  1961年,美术合作社制镜小组调整为独立的镜品合作社,生产彩画门斗、花卉、对联、奖状、玻璃梳妆台等产品。开始产量很低,1964年6000面,1968年生产1万面。1969年,工厂改产铜响乐器,1978年恢复生产工艺美术镜。
  1979年,企业改名鸡西市工艺美术制镜厂,生产石膏(浮雕型)美术镜条,改进美术镜的装饰,颇受用户欢迎。1980年,该厂生产玻璃画应市。同年购置电动磨花机,磨花镜产量大增。1981年生产石膏美术镜条3.2万米。在春季“广交会”上与外商成交美术镜条2000米。1982年生产美术镜5.35万面。1983年,采用真空镀铝新工艺,每年可节约白银150公斤,降低产品成本,产量达4.5万面。1984年生产6万面。
  1985年,全厂职工84人,年产各种木框结构的美术镜20种6万面,总产值35.1万元,销售收入39.5万元,实现利税2.1万元。产品销往全市各百货商店。

  1949—1985年市二轻工业各项经济指标一览表
  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