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采伐运输
第五章 木材生产
第一节 采伐运输
一、采伐
1958年,矿务局接收桦木林场,开始采伐针叶和阔叶林。采伐树种以红松、樟子松、落叶松为主,少量的柞、桦树,为煤矿基本建设和煤炭生产提供用材。当年采伐坑木4.2万立方米。1958—1970年,全市森林抚育、改造、人工林间伐木材23.53万立方米。其中,矿务局采伐坑木21.1万立方米。这一时期木材采伐主要是人工作业,采伐工具是弯把锯和大玻璃斧子,劳动强度大,生产效率低,每人每日采伐量5立方米左右。1973年,由省林业厅调入15台油锯,实现采伐作业机械化,比旧式作业提高工效3—4倍,减轻了采伐工人的劳动强度。到1985年,全市累计采伐原木80.7万立方米。其中,坑木73.8万立方米,杂木杆5.8万立方米,松木杆1.1万立方米。
二、运输
1961年以前,鸡西市普遍用牛、马套子集材(即归中楞)。市属各林场采伐的原木,采取用方自运的办法,多以牛、马车运输;矿务局桦木林场以汽车运输为主。1962年,鸡西市林业局购进2台东方红54型链轨拖拉机,矿务局购进1台东方红50型集材运输机,用于木材归楞,基本保证采伐的原木及时下山。由中楞到销售网点和用户的运输方式没有变化。1970年后,原木运输基本实现机械化。1985年,全市有运输车辆41辆。其中,东方红—54型拖拉机3台,东方红—50型链轨集材运输机1台,汽车37辆,年运输量3万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