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医药药材第一节 药材生产 一、药材资源与收购
资源鸡西地区野生药材资源丰富。1957—1981年,鸡西市曾对境内野生药材资源分布和蕴藏量进行8次普查和重点品种勘查,摸清全市有野生药材124种,总蕴藏量约600万公斤。重点勘查黄芪、桔梗、赤芍、龙胆、苍术、五味子、升麻、白藓皮、满山红等品种的蕴藏量约540万公斤。
收购 鸡西地区野生药材的采集收购有较长的历史。农民采集野生药材是副业生产的一部分,公私合营前私人药房有少量收购。1956年,鸡西县药材公司成立,设立生产股,有专人负责对野生药材资源利用的宣传和收购。1958年,成立鸡西市药材专业队,从事野生药材的采集,当年收购量1000公斤。1959年,药材专业队发展到300人,分布在恒山、滴道、麻山、城子河等地,年收购量1万公斤。1962年,药材专业队进行整顿,保留80人归麻山区管理,成立麻山药材繁殖场,以种植药材为主。
为方便药材收购,市药材公司在各区设立收购网点,或委托供销社代为收购,付给代购手续费(贵细药5%,其他药材9%,里程远另付里程差价)。为使群众了解收购品种、价格、奖励标准等事项,市药材公司每年都印发宣传单,派人到乡、村宣讲有关知识,以免群众盲目采集造成损失。1960—1983年,累计收购贵细药材熊胆400克、麝香235克、山参100克、虎骨1.5公斤、珍珠800克。1983年收购药材21.2万公斤。
1984年,药材不再作为专营商品,改变由省下达指标、统一定价,由市药材公司收购、生产与销售的政策,实行放开收购。市药材批发站自行定价和销售,省不再收购。当年收购量下降至17.9万公斤。1985年收购量大幅度下降,只收购11549公斤。
二、种植与养殖
1958年10月,市药材公司在长青公社正阳沟征用2.7公顷耕地建药材种植场。1959年,该场试种人参、红花、大黄、生地、甘草、白术等药材品种,因缺乏种植经验和经营不善,1963年停止种植。
1962年,在全市农村人民公社选择条件较适宜的10个生产队,种植红花、黄芪成功。市药材公司总结经验,采取保护性奖励措施,为生产队提供种子、种栽、技术和资金,使药材生产得到发展。1974年,药材种植分布全市10个公社86个点,种植面积25公顷,留存60公顷。种植品种由2种发展到40种,全年收购量2.4万公斤。1978年,药材种植点增加到148个,种植面积66.7公顷,种植品种48种,种植人员650人,其中技术人员65人,全年收购药材10万公斤。1975—1978年,累计调出地产药材30万公斤。
1980年后,部分种植人员改营其它副业,药材种植面积减少。当年种植35公顷,留存70公顷,收购18423公斤。1985年,全市种植12公顷,留存32公顷,种植点13个,个体药材种植户11户,收购量4963公斤。
人参 1962年从吉林省引进人参种子15公斤,在麻山药材繁殖场试种130平方米,种植成活,取得初步经验。1964年,从吉林省引进人参种栽500公斤,在麻山药材繁殖场栽种1300平方米,麻山公社西大坡大队栽种200平方米。3年后起参,获利1000元。1974年,全市参场发展到54个,种植面积9.9万平方米。1975年,全市参场增加到62个,种植面积增至12万平方米,种植人员270人,年收购鲜参9534公斤。1980年,根据人参种植发展快,管理不善,人参质量下降,单产较低的情况,对参场进行整顿。1981年,全市人参种植点保留52个,留存面积18.2万平方米,种植人员350人。确定万米人参基地3个,在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针对人参种植中的问题,市药材批发站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先后6次组织190人次到吉林、辽宁省学习塑料棚栽和斜栽人参种植经验。使每平方米人参产量由0.75公斤增至1.3公斤。1962—1985年,累计收购鲜参179.3吨,加工后供应外贸出口成品参14.6吨,为农民增收400万元。
鹿 1973年,鸡西市大同畜牧场从吉林省购进梅花鹿75头,人工饲养。当年收购鹿茸2.5公斤。1974年,市城子河良种示范场购进梅花鹿100头,公母3:7。当年收购鹿茸8.5公斤、鹿角43.5公斤、鹿筋3公斤、鹿胎32公斤、鹿尾1.2公斤。
1975年,麻山、恒山、梨树、滴道等区相继办养鹿场,养鹿头数增至310头,当年收购鹿茸19公斤、鹿角33.5公斤、鹿筋6公斤、鹿胎15公斤、鹿尾1.7公斤。1977年养鹿扩展到全市6个区和国营林场、畜牧场及机关团体,养鹿头数增至579头。为提高养鹿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2次组织养鹿人员到外省参观学习,请外省来人讲授饲养、配料、配治方法。1982年,全市养鹿场发展到34处,存栏数达1299头(马鹿214头、梅花鹿1085头)。鸡冠区40头、麻山区64头、梨树区45头、城子河区75头、恒山区84头、滴道区271头、国营林场、畜牧场474头、机关团体246头,收购鹿茸58.5公斤、鹿角268公斤、鹿筋11公斤、鹿尾1.3公斤。
1983年后,鹿群比例失调,母鹿(不产茸)比例过大,饲料价格上涨,鹿产品收购价低,养鹿亏损。一些养鹿场将鹿作一次性处理。1985年底,全市存栏数110头。
黄芪 1962年,在麻山药材繁殖场种植0.7公顷获得成功后,在全市各生产队推广。1973年全市种植19公顷。1974年发展到37公顷,种植点50处,留存达到92.4公顷。1978年8月,为解决易种难起收问题,组织43人到宁安县学习春天育苗秋天卧栽起收经验,提高了黄芪的产量。
1979年,全市建立三个百亩黄芪基地,每公顷产量3750公斤,一次收购黄芪4000公斤。1981年因收购质量要求提高,达不到“鞭杆芪”不收,限制生产,留存20公顷。1984年,全市种植降至0.7公顷,留存0.7公顷。1985年种植面积又回升到6.7公顷,留存13.3公顷。
平贝 1975年,从尚志县购进种籽,在红星公社梁家大队、柳毛公社中心大队、长青公社城东大队种植0.2公顷。1977年发展到0.7公顷。1982年收购208公斤。当年种植0.1公顷,留存0.3公顷。1985年种植0.7公顷,留存1公顷,收购8公斤。
细辛 1976年,省药材公司拨给鸡西市药材公司2000元,试种细辛。从辽宁引进种栽,在麻山药材繁殖场、兰岭公社畜牧场、梨树区猴石大队、恒山区合作大队、市供销社青年点等处试种1.3公顷,获得成功。1982年收购160公斤,1985年留存面积1.4公顷。
生地 1976年,从河南引进种栽300公斤,在长青公社永红大队、麻山公社龙山大队及红星公社、滴道河公社试种1.3公顷。1978年发展到3公顷,收购4700公斤。
人工培殖天然牛黄 1980年11月,市科委、市兽医站和市药材公司联合开展“人工培殖天然牛黄”实验,首批用4头菜牛进行胆囊埋殖异物的手术实验。1981年3月,将菜牛解剖取黄,发现有微量胆结石形成,效果不明显。
同年7月14—24日再次进行埋殖实验,在兰岭公社黄牛场、东海煤矿服务公司青年点、市商业局青年点5头菜牛胆囊埋殖异物,术后菜牛生长良好。1982年5月对东海煤矿2头实验用牛解剖,得病理产物干品4.5克。同年11月对市商业局青年点2头实验用牛解剖,得鲜黄58.8克,干黄6.3克。解剖所得的病理产物送省、市药检所鉴定,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有关牛黄检验项目规定。此项试验获得成功。但因试验周期长,牛黄产量低,收购价低,每头牛亏损20—30元。这项实验未能推广。
三、炮制加工
鸡西地区早期中药材加工只有手工切制。1953年3月,鸡西县供销合作社联合医药部后店设15平方米的药材加工作坊,有1人、手刀1把,切制常用中药黄芪、甘草、白芷、当归、桔梗、荆芥、防风等40余种,年加工量350公斤。利用锅炉回水管,平设6平方米木板烘干药材。
1956年,成立鸡西县公私合营药店,加工作坊增至3人,增加炒炙项目,建火炕烘干8平方米,年加工量8500公斤,加工品种50余种。1958年增至7人,年加工量1.2万公斤,品种增加到70种。
1963年,成立中药材饮片加工厂,车间面积扩至70平方米,浸泡药池10平方米,增设圆盘式万能切药机、炒药锅,水泥晾药场地200平方米。人员仍为7人,可加工大宗药材。一些贵细药材仍用手刀切制,如鹿茸、马前子等。年加工量1.5万公斤,加工品种增加到90种。
1965年10月,药材公司从吉林购进2000公斤4年生人参栽子。因天气异常,只在麻山公社西大坡大队和麻山药材队冒雪栽种500公斤,剩余1500公斤在海林县1位中药加工技术员指导下,采用大锅笼屉蒸、火炕干燥方法,加工成红参,成品率为27.02%。
1969年后药材加工量逐年增加。当年加工4.4万公斤,1972年12.8万公斤,品种216种。1973年加工量13.75万公斤,品种261种。
1980年,饮片加工厂增设洗参机、蒸参柜、远红外干燥室4平方米,人员增至33人,年加工量13.6万公斤、切药9.4万公斤、炒炙4.2万公斤,加工人参23466公斤,成品率28.08%,是加工人参最多的一年。
1985年,饮片加工厂人员18人,分设挑选组、切制组、炒炙组和包装组。药材加工逐步走向规范化,加工药材按“工艺大卡”记载的黑龙江省中药炮制规范要求,对原生药材首先挑、拣、簸、净选,经质检合格后,随同“工艺大卡”转入切制组、炒炙组、包装组。切制组按“工艺大卡”要求浸泡、浸润,切厚片、中片、薄片、块、丝、段,过筛拣除不合格品重新加工,干燥合格后入炒炙组或包装组。炒炙组按要求对药材炒、炙、煅、煮、蒸、炮制等,干燥合格后转入包装组。包装工艺有较大改进,按包装重量要求用塑料袋或针织袋分装0.5公斤、1公斤、2公斤、5公斤,袋用封口机封口或手工封口。按药品根基、皮花、果实或贵细药分别入库。同年加工量13.7万公斤,切制7.1万公斤、炒制3万公斤、包装成品12万公斤。
机构及负责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