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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预算管理

第四章 财政管理

第一节 预算管理


  一、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1947年,鸡宁县财政科开始按季编制财政收支预算。新中国成立后,鸡西县的预算管理日趋完善,逐步形成预算管理体系。1950年,在预算管理上实行收入上缴,支出按人员、车辆和供给标准核实开支单据,按实际支出由松江省财政厅核销的管理办法。1953年,全国财政实行中央、省(市、自治区)、市(县)三级预算管理。1954年,鸡西县财政预算设置2—3%周转金。1956年起,农业税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1958年,鸡西市投资新建企业的定额流动资金,编入鸡西市年度财政预算。1959年,开始对预算外的各项资金编制计划,列为鸡西市财政预算的附属组成部分。1962年后,市财政局根据国民经济调整的方针和按农、轻、重安排国民经济的原则,编制历年全市财政预算。1980年,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鸡西市年度财政预算,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统一的计划,瞻前顾后,统筹安排,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节 余的原则编制。
  预算执行1951年,鸡西县财政收入短收时,主要由县财粮科筹拟抵补和紧缩开支解决。而对未使用的经费,全缴回原拨款金库,对结余的粮食、物资,也经县财粮科在下年度预算内扣除。1954年预算确立后,对因上级政府命令致使鸡西县减少收入或增加支出时,由上级政府拨款补助。而对鸡西县自行追加支出和减少的收入,均由县财粮科解决。预算执行结果,收入超过支出而结余时,均报上级政府审批处理。1956年后,财政预算年度结余时,均结转为下年度预算收入。1980年,省财政厅核定年度预算收支基数后,短收超支不补,超收节 支留用。1983年,鸡西市在财政收支预算执行中,对需动用上年结余、预算费或用当年超收安排的支出,均编制追加预算报省财政厅备案。
  二、决算
  1950年,鸡西县年终决算后至次年2月底,为会计事务整理期,编制年度财政收支决算并报省。1953年起,上报的总决算,经县政府审查批准。1954年后,各单位编制的决算送至县财粮科后,均不再补报和更改,对因特殊情况需补报更改的,均在下年解决。鸡西县财政总决算的表格有收支总表、收支分级表、最终资产负债表、基本数字表、收入任务检查表、当年结余分析表和预算变动情况表等7种。到1962年增加到22种。1968年,受“文化革命”影响,仅保留收支总表和预算外收支决算表。1979年,随着国民经济改革、开放方针的贯彻落实,总决算表增加到19种,1985年增加到21种:财政决算收支总表、国营企业所得税企业收入类决算明细表(总表的附表)、财政支出决算明细表、支出预算结余结转下年使用数计算表、财政收支决算分级表、所属县(区)财政决算收支平衡表、财政决算年终资金活动情况表、鸡西市财政决算往来款项明细表、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决算表(上表的附表)、最后调整的预算支出变动情况表、各项事业行政经费基本数字表、医疗机构收支决算表、艺术表演团体收支决算表、体育场馆收支决算表、城市维护和建设资金收支决算表、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使用情况表、农林水利气象部门事业费使用情况表、支援农村生产支出使用情况表、国营农业事业育种场(站)收支决算表、财政支农周转金发放使用情况表、社会集团购买力指标执行情况年报表、专项控制商品审批情况年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