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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基层组织

第三节 基层组织


  1927年7月,中共穆棱煤矿路矿事务所支部建立,隶属中共北满地委领导,牛鹤九(原名牛订裕)任书记。1930年11月,成立中共梨树镇区委员会,程文福、李子英先后担任区委书记。1931年12月,中共饶河中心县委领导人崔石泉派金刚天、蔡基范到夹信子、柞木台子,建立中共柞木台子支部。中共绥宁中心县委在哈达河又建立中共哈达河支部。1933年10月,中共满洲省委在整顿中共密山县委的同时建立中共哈达河区委、中共平阳镇区委。
  1946年4月1日,中共鸡宁县委成立,下设中共城市、滴道、恒山、平阳、哈达、兴农区委。1947年2—7月,先后成立中共东海、新兴、曲河区委和滴道煤矿、鸡西电业局党总支委员会。届时,中共鸡宁县委领导下的党组织有9个区委、3个党总支,中共党员1090名。
  1948年4月,中共鸡宁县委将中共城市区委改称中共城关区委。同时成立中共鸡冠区委、中共麻山煤矿党总支委员会。县委为加强朝鲜民族集居地的民主自治,成立中共鸡林区委。10月,经中共牡丹江省委批准,成立中共鸡西矿区委员会,隶属中共牡丹江省委直接领导。1949年5月,根据松江省委决定,中共鸡西矿区委员会隶属中共松江省委和中共鸡宁县委领导,并由中共鸡西矿区第一届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共鸡西矿区第一届委员会,梁平任书记。
  1950年7月,中共鸡西县委将下设的11个区委名称改为以数字排列为序的1—11个区区委。1956年1月28日,中共城关区委改为中共鸡西镇委员会。5月23日,按照松江省政府撤区建乡的指示,撤销11个区的建制,全县划26个乡和4个镇。成立红星、丰乐、城子河、梁家、兰岭、柳毛、胜利、前进、永安、永和、金城、新城、下亮子、综合、团山子、大通沟、银峰、德胜、鸡林、哈达、友好、东海、兴隆、哈达砬子、兴农、安平河乡党总支;设立鸡西镇、滴道镇、恒山镇、平阳镇党总支。同年6月15日,县委决定撤销滴道、恒山、银峰(新兴)、平阳、下亮子、东海、哈达、鸡林乡(镇)党总支。此时,中共鸡西县委直属21个乡党总支,8个镇、矿党总支,中共党员10963名。
  1957年1月,中共鸡西市委(中共鸡西矿区委员会受权代行市委职责)决定,撤销中共鸡西滴道、梨树、恒山镇党总支委员会,成立中共鸡冠、恒山、滴道、梨树、麻山区委员会。4月8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撤销中共鸡西矿区委员会,成立中共鸡西市委员会。
  1958年10月14日,市委派工作组到梨树区进行建立政企合一的城市人民公社试点。11月17日,梨树人民公社成立。到1960年3月,全市先后建立中共鸡冠、滴道、恒山、梨树、城子河、麻山人民公社党委,实行政企合一的“一元化”领导。但经过1年多的实践,存在很多弊端。1961年11月政企分开。市委决定将从人民公社分出来的城子河、正阳、滴道、大通沟、麻山、穆棱煤矿和柳毛石墨矿各自成立党委。在总路线指引下,为适应“大跃进”形势的需要,党的基层组织发展较快。年底,市委直属党委(含市人委党组直属分党组)发展到41个、党总支92个、党支部975个。
  1966年6月13日,中共鸡西市委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的指示精神,成立中共鸡西矿区委员会,除领导原矿务局所属备厂、矿党委(总支)外,另将鸡西煤矿机械厂、108煤田地质勘探队、黑龙江省鸡西煤矿干部分校、鸡西煤矿学校党委划归其领导。
  1966年8月27日起,中共鸡西市委常委彭诚、张克孝、姜瑞山、余延祥、黄程飞、王贵、陈玉德、孙武等先后被揪斗游街。1967年2月23日,市委被“造反派”夺权,全市各级党组织陷入瘫痪状态,党员停止过组织生活。1969年2月,中共鸡西市革委核心小组成立。至1970年,各区、人民公社、企事业单位革委会先后成立党的核心小组,实行“一元化”领导。
  1969年7月,省革委同意鸡西市城镇人民公社与农村人民公社合并。同年秋,市整党工作团进驻各区、矿(厂)开展整党工作,恢复中共党员的组织生活。1970年10月以后,各区先后成立党委。
  1973年12月,中共鸡西市委为加强对各条战线的领导,切实保证中共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决定建立鸡西市革命委员会党组及市革委所属各局(院)党组、党的基层组织逐步恢复。
  1976年9月,市委领导下的基层党委、党组67个。其中,政、军、群系统党委、党组5个,区党委6个,市委直属党委36个、党组20个。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和十二大后,中共鸡西市委为切实加强中共对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领域的领导,先后成立中共鸡西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党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党组、市科学技术协会党组、市物价局党组、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鸡西大学党委、师范学校党委、工农教育办党组、外贸公司党组、农业银行鸡西支行党组、审计局党组、体改委党组。1985年底,市委所属党的基层党委、党组128个,党总支311个、党支部359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