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省、市级文明单位
第三节 省、市级文明单位
1983年5月31日,市委、市政府命名滴道区、梨树区、穆棱煤矿、小恒山煤矿、矿务局机电厂、市公共汽车公司、市皮鞋厂、市殡葬管理所、滴道区东兴公安派出所、大恒山公安派出所、市汽车配件公司、恒山区恒山副食品商店、小恒山百货商店、鸡冠区医院、鸡冠区西郊乡团结村、西鸡西办事处铁中居民委、鸡冠区第五粮店、梨树区百货批发站、麻山区庆华饭店、麻山区理发店、城子河区晨光小学、鸡冠区建新小学、市第六旅社、市第十九中学、市朝鲜族中学、市图书馆、鸡西影剧院为“全民文明礼貌月”活动文明单位。同年12月27日,市委、市政府命名城子河区长青乡永红村、滴道区滴道河乡河东村、鸡冠区西郊乡团结村为市级文明村。
1985年1月24日,省委、省政府命名市公共汽车公司、大恒山公安派出所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命名张新煤矿、城子河区长青乡永红村、鸡西发电厂修缮分场为省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