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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代表活动

第二节 代表活动


  1949年12月,鸡西县人民政府组织基层选举和邀请各界人士参加,组成各界人民代表会议。至1953年,每年召开3次会议。会上,代表听取和讨论县政府的工作报告,讨论部署当前的工作任务。会后,代表分别回到原单位传达贯彻人民代表会议精神。
  1954年开始按宪法进行普选,逐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在大会召开前收集提案,开会时向大会提出。会议期间代表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应兴应革事项,并对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行使选举权和表决权。会后将会议精神带回去,向选民传达贯彻,并带头执行大会决议,在各项工作中起带头作用。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人民代表活动停止。
  1979年12月,市人民代表大会依据新宪法的规定设立自己的常设机关——市人大常委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组织领导下,人民代表参政议政活动日趋活跃,内容逐渐增多,同选民与选区的联系更加密切。较为突出的活动是组织代表视察政府、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工作,实行法律监督。
  1980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民代表及部分常委96人,对市政府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及为市民办15件好事的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期间,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视察后,代表和委员就解决吃水、走路、上厕所难等问题,提出投放资金、加快建设进度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政府加快完成15件好事。其中,新建厕所193座、翻建24座、维修56座,缓解了市民上厕所难的问题,得到群众的好评。在召开市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人民代表就地组织视察,了解政府、“两院”的工作情况,收集选民意见。为开好会议做好准备。
  1984年,市人大常委会制发《人民代表工作暂行办法》、《代表视察证》,总结过去5年的代表活动经验,用法规形式将代表的联系制度、活动制度确定下来,形成经常化、制度化。组建各级人民代表活动小组205个,参加联系并开展活动的代表2200人。同年7月,市人民代表视察商业、服务系统,肯定了放开租赁经营和实行多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的做法,交由市政府推行。代表小组与代表个人,持人民代表视察证,可随时视察、调查选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有的问题由代表直接与有关单位磋商,随时得到解决。1985年1月14日,市人民代表谢宝山,在鸡冠区向阳市场持证视察牲畜肉检疫问题时,一个贩卖未经检疫死牛肉的谢宝山亲属,先是求情,后又大打出手,将谢打伤住院。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闻讯前往医院慰问并责成公安机关严肃处理,拘留处罚了违法商贩。《鸡西日报》刊登处理结果,支持谢宝山的视察活动。后来谢宝山在各个市场视察物价、计量、食品卫生等问题,都能迎刃而解。被群众誉为“编外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