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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政府例会

第二章 政务建设

第一节 政府例会


  1946年5月13日,鸡宁县政府成立后,每月召开1次政府工作会议,讨论决定支前、战勤、生产、征购粮、物资供应、财经工作等问题。1954年3月19日,鸡西县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政府会议制度,规定县人民委员会每月举行1次会议,由县长召集,按各职能部门提请讨论的问题,逐一讨论决定,交给有关单位实施。
  1957年3月8日,鸡西市人民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人民委员会例会制度:
  (1)市长集体办公会议每周召开2次,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及有议题的有关单位领导参加。会议的内容:①贯彻国务院、省人委重要指示、决议;②传达省委、省人委重要会议报告、决定;③讨论各职能部门提请的问题;④布置一个时期的中心工作;⑤研究干部任免、奖惩等。
  (2)市人民委员会行政会议每月召开1次,市长,副市长,秘书长,办公室正、副主任、市直各科、委、办、局、处行政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主要是贯彻国务院、省人委决议、指示,讨论市人委工作计划、总结、全市性重要会议报告。
  (3)区长联席会议每季召开1次,由市长或副市长召集并主持,各区区长、副区长参加,讨论贯彻省人委决议、决定,市人委工作计划、总结。
  1958年3月21日,市人委党组会议决定,每半月召开1次党组会议,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党组成员参加。会议内容:①干部任免;②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人委重要指示;③传达省人委重要工作会议精神;④讨论市人委召开的重要工作会议报告;⑤研究市人委工作计划、总结;⑥讨论各职能部门提请的重要问题。
  1964年1月20日,市人委第四次党组会议决定精简会议,市人委各种会议由每月6次减少到4次。即市人委会议每月召开1次,市人委党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市长办公会议每月召开2次。
  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市人委各种例会制度全被破坏。
  1973年7月20日,市革委主任办公会议,重新讨论建立市革委例会制度:
  (1)市革委主任碰头会议每半月召开1次,由常务副主任主持,市革委主任、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参加。会议内容:①传达省革委召开的会议精神;②讨论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解决意见;③听取各委、办、局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2)市革委常委会议 每季召开1次,由市革委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市革委主任、副主任、常委、办公室主任参加,根据讨论问题的内容,扩大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①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中的重大问题;②贯彻市革委和上级革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③讨论市革委工作计划、总结等。
  1974年3月1日,市革委常委会议讨论市革委党组、市革委主任办公会议制度:
  (1)市革委党组会议每月召开3次(每月二、三、四周召开),由党组书记或副书记召集,党组成员参加。
  (2)市革委主任办公会议每月召开2次(每月二、四周召开),由常务副主任召集。会议内容:①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②讨论生产中的问题,研究解决意见;⑧听取各委办局的工作汇报。
  (3)市革委会议每月初召开1次。由常务副主任召集,市革委主任、副主任、常委、办公室主任、有关委、办、局负责人参加。会议内容:互相通报工作情况,听取批评、建议,按照市委和上级指示,讨论决定开展工作的方针、政策。
  1975年6月10日,市革委党组第七次会议决定进一步健全市革委党组,市革委常委例会制度:①党组会议,每月二、四周星期四召开;②市革委主任办公会议,每月一、三周星期四召开;③革委会常委会议,每季第一个月上旬召开;④市革委全体会议,每半月召开1次;⑤区、局长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1次;⑥党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召开1次。
  1978年6月19日,市革委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健全市革委例会制度的规定》,规定每月单周为党组例会,双周为市革委主任办公会议,每季首月初为区、局长联席会议。
  1979年12月8日,市政府组成后,决定市政府党组会议每月召开1次,市长办公会议每周召开1次。大量政务工作由市长办公会议讨论。市长办公会议内容:①传达国务院、省政府、市委的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②工业建设项目和基本建设项目的安排;③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④城市建设规划;⑤审查全市性会议报告;⑥听取各委、办、局的工作汇报;⑦讨论市政府的工作计划、总结。
  1981年4月14日,市政府党组会议决定,市政府党组会议不定期召开,不作例会;市长办公会议改为常务会议,作为例会,每双周的周一召开;市长碰头会,每周四下午召开,互通工作情况,处理临时遇到的问题。
  1983年4月6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除每周四下午的市长碰头会外,党组会、常务会均改为不定期召开,以便市长深入实际,具体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