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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档案利用

第四节 档案利用


  1959年,市档案馆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局提出的“进一步提高档案工作水平,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方针,为更好地发挥馆藏档案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的作用,市档案馆采取接待查档案者登门借阅与了解需要主动服务相结合的方法,积极开展档案资料的利用工作。1961年,市档案馆接待查阅档案人数250人(次)。1965年,矿务局档案室为17个地方矿、厂提供技术档案资料,查找边角煤开小井,为国家多出煤炭。1966年5月,鸡西发电厂遭火灾后,利用档案资料修复设备,恢复生产,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也节省了财力和时间。城建档案在修复城区隐蔽工程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1974年,市档案馆为进一步做好档案利用工作,组织人力编制档案检索工具,调整档案目录,核对档案存放地索引,对部分永久卷档案还编写全引目录,方便利用者,提高档案利用率。在全市右派改正和平反冤假错案工作中,依据档案凭证,迅速澄清问题,加快工作进程,提前完成工作任务。1979年,全市开展编史修志工作,年查档人数增至800多人(次)。1980年8月,市档案馆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借调工业系统10多名工作人员,用2个多月时间,编制出专题文件17类3.5万张,人名卡片2.35万张,提高查档案速度和准确度,适应系统查档、调卷的需要。1982年7月,市档案馆为解决桦木林场归属权的争议,提供了系统的档案凭证,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1983年购置复印设备、音像设备,为复制档案,索取档案凭证创造条件。同时,编写《鸡西市历届党代会简介》、《鸡西市历届人代会简介》、《鸡西市政协会议简介》、《鸡西市妇代会简介》、《鸡西市团代会简介》,为编史修志工作提供系统史料。1985年,市档案馆接待查档人数达9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