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监所检察
第五节 监所检察
一、执法检察
1956年,县人民检察院开始对劳动改造机关、劳动教养机关和看守所、收容所的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当年对哈达劳改农场进行执法检察,发现32名管教干部中,任意打骂、体罚、虐待犯人的就有20人,甚至出现致死现象。经提出检察建议,加强对管教干部的法制观念教育和人道主义教育,严肃处理了有违法行为的人员,使违法乱纪现象得到纠正。
1960年冬,哈达劳改农场由于大幅度降低犯人伙食标准,劳动强度大,发病率和死亡率猛增。同年12月,在押犯患病人数达280人,占犯人总数的40%,病亡34人,占在押犯的4.86%。市人民检察院派检察干部驻场,组织抢救。在市委的大力支持下,采取派医疗工作队驻场治疗、提高伙食标准、加强伙食管理、实行劳逸结合、加强思想教育等一系列措施。经过5个多月的积极抢救,到1961年5月,情况明显好转,在押犯患病人数减至25人,占犯人总数的3.16%,犯人的体质已基本复壮,劳动出勤率达96%以上,改造秩序恢复正常。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对农场执行政策情况进行调查,对副场长王立华的渎职行为建议上级机关给予撤职处分。
1980年,监所检察工作着眼于边检察边治理。育新劳动教养所劳教人员逃跑现象严重,市检察院与公安机关配合,一面改进劳教措施,改善食宿条件,一面加强思想教育,控制外逃发生。同年7月,对各区收容所进行全面检察,发现以收代拘、以收代罚现象严重,全市有29%的收容人员已构成逮捕条件而未办捕,10.7%的收容人员不具备收容条件而仍在收容。当即建议公安机关对构成捕办条件的呈办批捕手续,对不够收容条件的予以释放。
1983年,打击刑事犯罪第一个战役打响后,全市监押场所的收押量猛增。全市除鸡西市看守所条件较好外,其余收押场所都较简易,安全设施差,极易发生逃跑、暴乱和疾病等问题。全市检察机关分别对所属监押场所进行检察,查隐患、漏洞,积极改善条件,落实各项安全措施,防止暴狱、自杀、传染病等事故的发生,保证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的顺利进行。
1985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发现,自1984年8月以来,决定教养该投送而未投送执行教养的167人;对保外就医、假释、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监外执行“五种人”的监督改造措施没有落实,长期无人过问等等。为了及时投送和加强管理,同公安、司法部门联合草拟了《鸡西市劳动教养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稿)。《细则》的试行,对教养人员的及时投送和管理起了促进作用,扭转了批而不投的现象。协同公安机关建立51个监改帮教组织,具体落实了上述“五种人”的监改措施。
二、案件检察
1957年,市人民检察院把打击在押犯越狱逃跑、组织暴动、抗拒改造等重新犯罪活动列为监所检察工作的首要任务。配备1名助理检察员深入监所、劳改单位开展工作。
1958年,哈达劳改农场出现劳改犯人抗拒改造、造谣煽动、越狱逃跑、破坏生产的重新犯罪活动。在市公安局和法院的配合下,对44名劳改犯人的重新犯罪起诉加刑,占在押犯的10.83%,1959年又起诉加刑14名,占在押犯的3.5%。同时结合特赦工作积极开展以交心、交余罪,比认罪服法、比遵守监规、比劳动贡献、比爱护公物为内容的“两心四比”活动,进行“改恶从善、前途光明”教育。对一些认罪服法,积极改造,确有转化表现的罪犯,分别情况给予不同的鼓励(包括减刑);对那些表现不好,不听管教,违反纪律的劳改分子,也分别给予各种处分。
1960年,监改犯人反抗改造之风又有抬头。检察人员配合“劳教”、“劳改”单位发动坦白交待、检举揭发的政治攻势。据哈达劳改农场统计,共坦白交待余罪和重新犯罪158件,检举揭发犯罪线索487件。在查实的基础上,起诉加刑32人,煞住了反抗改造的气焰,促进罪犯的改造。据1960年底统计,劳改犯中表现好的由原来的47.8%上升到55.4%,表现差的由原来的24.2%下降到16.1%,监所秩序有所好转。1961—1963年,在押犯重新犯罪率大大降低,3年合计28人,是1960年的75.67%。
1980年后,监所检察工作,紧密配合“严打”斗争,以中共中央“从重从快”的方针为指导,严厉打击了劳改、劳教人员的重新犯罪活动。1981年,鸡冠区人民检察院对牢头狱霸分子宋秀敏等伤害致死案的严肃处理,扭转了狱风,安定了劳教人员的改造情绪。
1984年,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政策和法律威力,配合社会上的“两打”斗争,与“劳教”、“劳改”机关紧密配合,开展强有力的政治攻势,进行政策、法制和前途教育40多次,促使“两劳”人员坦白交待余罪、漏罪120多件,检举犯罪线索469件。经查证核实,逮捕各种犯罪分子27人。从宽处理一批,从严打击一批,严肃了法纪,震慑犯罪分子,教育“两劳”人员,扩大办案效果。
三、特赦
1959年,随着国家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在新中国建立10周年大庆的前夕,国家颁布特赦令。按照特赦令的规定,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市公安局、法院积极办理特赦工作。派员深入到哈达劳改农场,对罪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分类排队,确定特赦对象,建立档案,按照法律程序逐级上报审查。先后2批特赦了23名认罪服法、改恶从善的罪犯。
在进行特赦工作的同时,市人民检察院协同哈达劳改农场对罪犯展开政治攻势,边赦边打。在宣布特赦的同时,对抗拒改造、重新犯罪的6名罪犯,进行公开宣判,予以加刑。体现了党的劳改政策,进行了“改恶从善,前途光明,抗拒改造,死路一条”的认罪服法教育,掀起了以增产节约为内容的思想改造、劳动竞赛新高潮。进一步分化瓦解抗拒势力,孤立顽固不化分子,促使各类罪犯向好的方面转化。全场原来表现中间的314人中,有154人开始改造自己;原来表现落后的47人中有21人开始向好的方面转化;原来表现顽固和危险的39人中,有14人开始悔过认错,并放弃重新犯罪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