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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法制宣传

第三节 法制宣传


  一、宣传新《宪法》
  全民修改《宪法》 198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改草案》讨论稿,交付全国人民讨论,征求修改意见。市司法局根据省司法厅的安排,积极进行宣传活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先后召开3次有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参加的学习、宣传和修改宪法草案动员大会。市人大、政协鸡西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侨联、文联等组织分别召开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科技人员、劳动模范、归侨、文艺工作者座谈讨论会,畅所欲言,广提修改意见。各机关、学校、厂矿企事业单位、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幻灯、文艺表演等形式,宣传宪法修改草案。编写法制宣传讲稿30篇,印发法制宣传图书和资料70种1300册,出板报792期,分发省司法厅编印的宣传材料万余份,办法制宣传栏13期,举办报告会、讲演会、利用广播宣传共达2153次,直接受教育的职工、群众达15万人。经过5个多月的宣传教育,全市共提出235条修改意见,经鸡西市委常委会讨论,整理出19条修改意见,上报省转送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制宣传周活动 1983年5月23—6月5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司法局总动员,与公安、检察、法院配合,组织政法系统干部100人,佩带“法律工作者”标志,在全市13个法律服务站,开展以宣传新宪法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服务活动。市委副书记李逢春、市人大主任李景明、副市长陈玉德等领导先后2次到法制宣传站视察活动情况。活动中为1600人解答法律咨询,组织市文化局和矿务局机电厂托儿所2支文艺宣传队在街头宣传演出18场,放映有关法律常识幻灯、电影10场,观众达9000人;法律服务站展出以宣传《宪法》为基本内容的挂图、“刑事案例图片”、“公证暂行条例宣传画”等40套;市司法局还复印《宪法》、《民主与法制》、《全党动员、全民动员、整顿社会治安》等法制宣传材料9100份,使广大市民受到教育。
  全民学习新宪法 1982年12月,新宪法公布后,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逐级培训和聘请宣讲新宪法骨干1084人,市委组织37名老干部深入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宣传新宪法。全市召开1240场宣讲新宪法报告会,受教育者达55万人(次)。编写宣讲材料万余份,编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宣讲材料14万份,制作展览图片50套,放映宣传新宪法内容的电影、幻灯750场(次)。使新宪法很快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二、宣传“严打”《决定》
  1983年9月,全国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下发后,市司法局与全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紧密配合,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和人民民主专政的重大意义,宣传“严打”斗争的意义、目的、方针、政策和战略部署,在3年内打好3个战役,实现社会治安秩序根本好转。在“严打”宣传中,组织法制报告员宣讲省司法厅下发的《提高认识把打击刑事犯罪分子的斗争进行到底》小册子,组织法制报告会12场,受教育者2.3万人。市司法局编印发放的宣传材料10万份,分发《黑龙江法制报》5万份。市、区、县共办法制宣传栏、黑板报、墙报1800期;还利用宣传车、有线广播,深入基层和偏远地区进行以“严打”为中心内容的法制宣传。在强大的政治攻势下,159名犯罪分子投案自首,239名家属送犯罪的亲人归案,107名在押在教的“两劳”人员坦白交待余罪和新罪,“严打”第一战役取得可喜成果。
  1984年8月,市司法局在贯彻中央和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同时,宣传鸡西市“严打”第一个战役的成果和部署第二个战役的任务、要求和打击重点。并派出工作队深入工厂、农村、街道,宣传中共中央坚决把“严打”斗争进行到底的决心,发动群众检举揭发隐藏较深的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三、普及法律常识
  1985年5月,根据国务院关于用5年时间在全体公民中进行普及法律常识教育的指示精神,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加强法制教育在五年内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领导下,组成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直机关、厂矿、区也成立了普法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普法规划,以学习《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兵役法》、《森林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九法一例”为主要内容,提高人民群众学法、守法、用法、执法的自觉性。确定普法的重点对象为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青少年。
  同年7月22日—8月1日,市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举办首批普法宣传骨干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县(区)司法宣传员、厂矿企业保卫干事和部分中学政治教员共123人。聘请北京大学法律系研究生李红玉、刘凯湘、谢百山等人讲授《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以及举办《改革与法律》等专题讲座。同年9月18—27日,组织全市17个整党结束的局处级单位领导和宣传骨干共95人(其中,局处级干部21人),接受除《森林法》以外的“八法一例”的学习培训。10月,市普法领导小组决定组织市“普法讲师团”,从市公安局、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和市委党校等单位聘请19名普法讲师。11月9日,市司法局和市普法办组织市委、市人大、市政府、政协鸡西市委和市纪检委的机关干部856人参加第一期普法辅导班。同时,还在市蔬菜公司、二道河子煤矿、东海煤矿、市第十三中学、恒山区红旗乡和鸡西发电厂等单位进行普法宣传教育试点,取得经验指导全市。市司法局和矿务局法律顾问处合编《普及法律常识必读》一书,印发5万册;市普法办公室编印《普法简报》,举办专题广播和利用电视差转台播放普法录相讲话、出动普法宣传车、举办法律常识竞赛、普法漫画展览、映前放幻灯、板报、讲演会、报告会,并在文化夜市上穿插法律常识谜语及问答等宣传活动。11月末,全市普法工作已基本铺开。市人大组织有关部门对普法工作进行视察,肯定成绩,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为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摸索出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