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军事机构 1946年5月,鸡宁县政府成立,设武装科,科长1人,下辖军事、政治股。1951年,武装科改为武装部,设部长、政治委员(由县委书记兼任)各1人,下设军事、政治股。武装干部由地方干部改为现役干部。所属11个区设区人民武装部,各区编制2—3人。1954年2月,县人民武装部改称兵役局,设局长、政委各1人,下设动员(一科)、预备役军官(二科)、预备役士兵统计(三科)、征集(四科)、民兵(五科)科,编制32人。
1957年,改称鸡西市兵役局。1958年4月,市兵役局缩编为动员、作战训练、政工3个科,编制18人。1960年,市兵役局改称市人民武装部,下设机构未变。1963年1月,组建市郊区人民武装部,编制7人,为副团级单位,设部长、政委各1人,行政隶属市人民武装部。1966年11月,与市人民武装部合并。1978年底和1979年初,市人民武装部先后增设装备科和人民防空科,编制23人。1985年11月7日,根据黑龙江省军区第153号命令,以鸡西市人民武装部为基础,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黑龙江省鸡西军分区,下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直属单位有教导队、警卫通信排、仓库、卫生所。
机构及负责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