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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第二章 兵役

第一节 志愿兵役制


  1946年,实行志愿兵役制度。凡身体没有明显缺陷,政治清白,热爱中国共产党,有为人民、为新政权献身精神的适龄青壮年,都可报名参军。5月,广大青年政治热情十分高涨,踊跃报名参军。1947年6月,牡丹江省成立3个独立团,扩大兵源。鸡宁县动员青年参加人民军队,仅10天时间,就完成950名新兵征集任务。9月,鸡宁县委作出《为完成动员新兵补充独立团的决定》,240人被批准参加东安独立团。1948年“辽沈战役”期间,鸡宁县政府动员600多人报名参军,出现父送子、妻送夫、兄弟争相参军的动人场面。到1949年春,先后有1802人自愿参军。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后,为支援朝鲜人民抗击美帝国主义侵略者,保卫祖国东大门,11月28日,成立鸡西县抗美援朝分会,召开各界抗美援朝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号召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12月11日,鸡西县民政科增设战勤股,至年末组成690人的志愿军队伍赴朝参战。1953年朝鲜战争停战时,全县有2906人赴朝参战。其中,中国人民志愿军1416人。由县长习开智带领的担架队1073人随中国人民志愿军第20军赴朝参战。其中,干部255人、医务人员146人、被服技工16人、司机17人、青年6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