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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建设

第三章 民兵

第一节 组织建设


  1946年,鸡宁县政府在动员贫雇农家庭出身的青壮年参军参战,扩大人民军队的同时,组织民兵自卫队,站岗放哨、盘查坏人、看管地主分子,保卫矿山,维护社会治安。
  1951年,鸡西县11个区设立人民武装部,全县专兼职武装干部二三十人。1952年,根据政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全县民兵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各厂、矿相继建立人民武装部。
  1958年,毛泽东主席发出“大办民兵师,实行全民皆兵”指示,至1970年全市基层武装部已增加到57个,武装干部120人。1962年,全市组建11个民兵师、30个民兵团、140个民兵营、903个民兵连、3283个民兵排,民兵135803人。1963年6月13日,为落实毛泽东主席民兵工作“组织落实、政治落实、军事落实”的指示,召开鸡西市第一次民兵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代表260人,市人民武装部部长王志民作《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进一步加强民兵建设为实现民兵工作三落实而奋斗》的工作报告,选出出席省民兵代表8人。1965年10月25日,召开鸡西市第二次民兵代表大会,市人民武装部政委赵连敬作了题为《高举毛泽东思想伟大红旗、突出政治、加强战备,为实现民兵工作“三落实”而奋斗》的报告。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为达到其篡党夺权的目的,推行“第二武装”,搞民兵、保卫、消防“三位一体”,企图把民兵变成其篡党夺权的御用工具。鸡西市成立了“工人民兵总指挥部”,各厂、矿、企事业单位成立“民兵分指挥部”,搞“群众专政”。
  1978年,根据中共中央〔1978〕64号文件对专职人民武装干部配备原则,中共鸡西市委对各乡(镇)、厂(矿)武装部人员编制作具体规定和调整。至1979年底,全市武装部干部基本配齐。63个基层武装部配专职人民武装干部134人。1981年,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调整民兵编组范围,市人民武装部自6月开始,对全市民兵组织进行调整。首先在张新煤矿搞调整试点,年底调整完毕,全市编组民兵的单位由1320个减为829个,基干民兵由3.4万人减为1.97万人。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民兵预备役工作的意见》,提出“减少数量,提高质量,抓好重点,打好基础”的民兵组织建设指导思想,取消原跨村(车间)的民兵连、营,以村(车间)为单位编组,够什么建制编什么建制,体现了便于领导,便于生产,便于执行任务的原则。到年底全市组编民兵的单位48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