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民防空第一节 机构 1950年4月25日,以鸡西矿区公安处、县公安局、驻军某炮师44团为核心,组成鸡西县防空委员会及防空司令部。县公安局设防空股。电业局、军工部二三厂、矿务局、铁路、城关区等5个重点防空单位设防空分会。同年10月14日,县政府决定从矿区公安处、县公安局、电业局、建安公司和驻军部队抽调干部成立鸡西县防空科(设在县公安局)。1953年朝鲜战争停战后,防空工作由县公安局治安行政科负责。1958年12月,根据黑龙江省委批转省公安厅党组《关于我省人民防空工作意见的请示报告》的精神,鸡西市防空机构正式撤销。
1964年8月,恢复鸡西市人民防空机构,成立市武装战备办公室,下设防空、宣传、办事组。
1965年6月,成立鸡西市人民防空委员会,同时成立鸡西市战备领导小组。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防空、战备工作的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瘫痪,工作人员下放。1967年,市革委设立人民武装委员会,恢复防空、战备机构。市人民武装委员会下设武装、战备、政工组和办公室。但防空业务基本没有开展。1968年在精简机构中,撤销市人民武装委员会,防空机构也随之撤销。
1969年3月,珍宝岛自卫还击战开始后,市成立战备领导小组和战备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军工科研组、防空组、战勤组、空情通信组,负责工事构筑、战勤动员、支前、战斗村建设、土武器研制等。1973年5月,市战备办公室改为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下设秘书科、工程科、材料科、组织动员科、通信科、后方基地科和通信站。
1977年7月,市战备领导小组改称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1979年,全市41个基层人防办专职工作人员120人。1981年12月,撤销市人民防空领导小组,成立鸡西市人民防空委员会。1983年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机构调整,各厂、矿、局人防办公室并入武装部或保卫科,仍然担负本单位的人民防空工作。各区和矿务局的人民防空办公室继续保留。1985年,全市有7个单位设基层人防办公室,专职工作人员38人。
机构及负责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