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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社会福利事业

第四章 福利事业

第一节 社会福利事业


  一、城市社会孤老收养
  1949—1956年,鸡西县先后兴办城镇敬老院4所,收养社会孤老39人。1957年,城镇敬老院的日常经费改由社会福利生产利润支出,每人每月生活费标准7.5元。1958年人民公社化以后,各公社均办起敬老院。1960年,市民政部门成立残老教养院,收养23人。1962年10月,公社敬老院与市残老教养院合并,收养81人,每人每月生活费标准11.5元。1963年10月,改称鸡西市养老院,内设烈属养老院,生活待遇从优。1964年,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开始,实行“以教为主、养教结合”的办院方针,每人每月生活费标准增加到12.5元,粮食月定量14.5公斤,年支出经费21340元(省拨2万元)。同年秋季,在鸡冠区红星村万家沟新建砖瓦结构宿舍500平方米,增收36人(烈属10人)。在新址栽植果树1000棵,种旱田5公顷、蔬菜1公顷。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政机构被撤销,养老院移交鸡冠区革委管理,改称鸡西市残老教养院。1972年,市民政局恢复后,收回残老教养院,复称鸡西市养老院。收养全市城镇社会孤老和无家可归、流浪社会的呆傻、残疾人。社会孤儿统一送牡丹江养老院孤儿部养教。1977年,院民每月生活费标准调到24.3元。
  1979年,恢复“以养为主,养教结合”的办院方针。1982年,收养院民122人,职工编制增加到30人,年支出经费14万元。从1983年起,开展接收自带经费来院养老业务,当年收养非民政对象4人。1985年,院名统称社会福利院,院舍建筑面积增加到2500平方米。设医务所、住院部、处置室、洗澡间、游艺室,有彩色电视机2台,黑白电视机1台,旅行面包车和解放牌大货车各1辆,洗衣机5台,多用面条机、合面机各1台,固定资产原值达23万元。收养院民123人,院民月伙食标准提高到25元,加上农副业生产补贴,院民生活标准已达到城镇居民中上等水平。
  二、农村孤老供养
  新中国成立后,鸡西县农村孤老的生活主要靠国家救济和群众互助。1956年起,对农村孤老实行集体“五保”(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葬),对生活无依靠、丧失劳动能力的鳏、寡、孤、独老人,由生产队集中或分散供养。鸡冠区、恒山区、滴道区敬老院,集中收养孤老残幼120人。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粮、油、柴、衣和杂用品折款计算,每月标准10—20元,所需款项由生产队公益金开销,生产大队统一平衡负担。对受灾队和底子薄的队供养“五保”老人有困难的,县政府给予临时救济或补贴,保证“五保”老人生活不低于当地一般农民生活水平。1958年人民公社化期间,各社队多采取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的形式。到1959年末,农村公社敬老院已发展到4所,供养238人。1960年,享受供养的“五保户”365人。1961年农业受灾,“五保”户工分无力落实,供养户生活水平下降。1962年末,农村敬老院停办2所,另2所在院人数减少27人。市政府及时拨救济款12.1万元,为全市367户“五保”户472人发越冬物资。1965年,全市337户“五保”户595人,供给工分123975分,供给现金24847元,每人平均工分208分,现金41.76元。
  1978年,供养421户“五保”户579人。其中,柳毛、民主、红旗、红星、滴道河公社等6所敬老院,集中供养(176户)242人;生产队分散供养(245户)337人,供给工分306582分。1981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出现个别乡村对“五保”老人照顾不周的现象,市委、市政府提出建“规范化、标准化”敬老院的要求。1984年8月,市民政局在恒山区红旗乡敬老院召开现场会,制定3年规划,交流红旗等3个乡的经验。1985年,市郊10个乡都有敬老院,院舍面积4722平方米。收养“五保”老人169人,每年每人平均费用450元,高的达650元。散居“五保”户548人,集体供给折款15.4万元,每人平均281元。
  三、精神病人养治
  1958年,市民政局建立精神病人收容所,对城镇无依无靠、无家可归的精神病人进行收治。1959年5月,民政局收容所内设精神病治疗室,设床位10张,收治患者5人。管理员、炊事员各1人,护士2人(同年该病室撤销)。
  1975年,根据市委决定,由市民政局筹建精神病人疗养院。8月,在西麻山石墨委建住院部,占地面积2100平方米(门诊部设在鸡冠区),设床位53张,配工作人员20人。有文体疗养治疗室、浴室、运动场等设施,购置黑白电视机1台,电影放映机1部。当年入院患者49人。至1980年底,共收治患者587人(次),治愈出院520人。1981年,床位增至100张,负责全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患者的休养治疗,经费纳入省民政事业预算管理。1982年投资扩建病房480平方米,医疗室250平方米。增设x光、心电、超声、理疗、文疗、工疗、化验和急救等室。医院送医学院、医专学习的医护人员2人,同时自办培训班培养医生4人、护士4人、化验员1人。1985年,职工增加到51人。其中,主治医师2人,医师5人,中医师、X光师、心电医师和药剂师各1人,护士师2人,护士12人,初步形成以医治精神病为主的综合治疗体系。同年,住院患者82人(优抚对象53人,自费治疗29人),工作人员与养治人员比例为1:1.6人。1981—1985年,累计收治精神病人825人,医治有效率达到92.3%,在全省同行业联合检查评比中被授予“勤俭办院、艰苦创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