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小学教育 一、沿 革
1927年,在梨树镇由中俄官商合办穆棱县第七小学校。1928年、1929年,相继在城子河成立蜜山县第四学区区立第二初级小学校、在黄泥河子创办第三初级小学校。
1934年,日本侵略者强制推行并村政策,在人口集中的村屯办学校。到1945年8月,鸡宁县境内有小学66所。其中,国民优级学校22所,国民学校30所,苏联侨民小学1所,日本人开办的国民学校13所。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学校停办。同年底,全县小学恢复到33所。其中,高小15个班,初小78个班,学生3280人。办学宗旨不明,缺经费、无教材,学校处于办办停停状态。1947年,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各村农会和矿务局所属各煤矿,先后办农村民办小学和矿工子弟小学,到1949年10月,全县小学增至76所、243个班,学生8588人。4年间,学校增加1.3倍,学生增加1.6倍。
1951年开始,整顿教师队伍,肃清封建、奴化教育思想影响,学习苏联教育理论和教学经验。1957年,贯彻执行毛泽东主席提出的“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的教育方针,将“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五爱教育作为对小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重点,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同年秋,根据教育部“采取多种多样办学形式”的通知精神,全市社办、企办小学班178个,招收学生8212人,人民公社化后,改为民办小学或民办小学班。1958年,全市小学发展到99所,在校生达31794人,普及了小学教育。但由于学生参加劳动过多,二部制授课,严重地影响了教育质量。
1964年,推广兰岭公社创办简易小学(后改称耕读小学)的办学形式,当年全市创办耕读小学36所,使一些脱离不开家庭的儿童有了上学机会。1965年,全市小学发展到192所,在校生84463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校领导、教师受到打击迫害,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废除,正常的教学秩序被打乱,连续3年处于“停课闹革命”状态,校舍、设备惨遭破坏。1970年初,“复课闹革命”后仍以“革命”为主,课本、课堂、考试三取消,严重降低了教育教学质量,耽误了一代人。
1970年10月,滴道区创办街道“五·七”小学,各区纷纷仿效。到1973年,全市小学猛增至493所。1979年3月,经市革委决定,将街道小学一律按学区收归公、企办小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拨乱反正,全社会提倡尊师重教,教师的社会地位与生活待遇有较大提高。1979年,市重点小学9所;1981年,省重点校3所,办学条件有较大改善,教学质量逐年提高。1985年,全市小学214所,教学班2403个,在校生98111人。
二、管理体制
沦陷时期,伪鸡宁县公署行政科设教育股,股长由日本人担任,小学校长也多由日本人担任,全县教育大权实际上掌握在日本人手里。
1946—1956年,全县小学由县文教科统一领导,50年代初在各乡设中心校,管理乡内小学。1958年人民公社化后,小学全部下放给公社管理,城市公社成立教育科,农村公社设文教助理,具体管理学校工作。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心小学撤销,各区接管委员会直接管理小学。1969年,工人、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学校后,小学由区(公社)革委和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派出单位双重领导。1976年,工人、贫下中农宣传队退出学校后,小学由区(公社)直接管理。1982年,恢复中心校,并经市政府批准,将城市千名学生以上的学校和农村中心校定为科级单位。矿务局主办的小学,归所在矿的教育科管理,其它企事业办的学校,由该企事业单位管理。
1983年,城市小学由区教育科直接管理,农村小学由乡中心校直接管理。区教育科主管各校的人事、财务、教研和教师进修工作。市教育局设小学教育科,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检查督促各区、校工作,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制定事业发展规划。
三、学制和课程
沦陷时期,小学按“国民初级”、“国民优级”“四、二”分段,国民初级小学毕业后经考试升入国民优级小学。开设国语、日语、算术、手工、音乐、体育等课程。
1946—1951年,全县小学沿用“四、二”制,语文、政治、地理、历史等科使用老解放区教材。1956年,部分小学进行“五年一贯制”试点,大部分小学仍实行“四、二”制。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学制、课程虽无变化,但因没有课本,只学《毛主席语录》和“大批判”文章。1969年,使用上海、北京等市编写的课本。1973一1982年,小学普遍实行“五年一贯制”,开设政治(1981年改为思想品德课)、语文、算术、自然常识、体育、音乐、美术课。
1983年,小学开始实行“六年一贯制”。到1985年,大部分小学已过渡完毕,只有少数农村小学尚在过渡之中。全市小学开设思想品德、语文、算术、自然、地理、历史、体育、音乐、美术、劳动等11门课程。外语课只在几所有师资条件的小学开设。
四、普及小学教育
1979年,全市城镇、矿区和农村适龄儿童入学率尚未达到90.5%,坚持念完小学5年的只有80%,偏远地区还不到75%。中、小学学生每年以9.1%的速度递增,而中、小学校舍每年分别增加6.7%和0.3%,相当一部分校舍年久失修,二部制高达64.5%,严重影响教育质量的提高,也限制了适龄儿童入学。
1980年6月,省政府在海伦县召开落实中央有关文件、推行两条腿走路的办学方针现场会后,鸡西市普及小学教育工作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出现了有钱出钱,有物出物,调动社会力量改善办学条件的好势头。1980—1985年,各行各业、各企事业、职工、农民、个体户捐款、捐物,加上财政追加投资,总集资额近600万元。与此同时,城乡小学学区建立文化户口卡,进行学区人口文化程度普查登记和0—15周岁儿童普查登记工作。1983年,城乡小学普遍建立普教表册;1984年,按省规定建立普教9表3册和学区分布责任包干图,实现普教统计科学化,执行按程序自下而上层层自检、逐级验收的制度。
1985年,全市适龄儿童42486人,入学41993人,入学率98.8%,巩固率99.5%,毕业率98.6%,普及率99.5%,二部制下降到6.3%。
1985年鸡西市小学分布情况表
3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