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聋哑学校
第二节 聋哑学校
1949年,鸡西县委、县政府责成民政科将盲聋哑人召集起来,授以工艺学,教给他们谋生的本领。
1958年10月,市民政局会同教育局在鸡冠区内试办聋哑学校,校址在河滨浴池对门,教师1人,学生近30人。1959年6月,市民政局举办聋哑师资短训班,各区派人参加,培训第一批从事聋哑教育的教员。培训班结束后,在鸡冠、梨树、滴道、恒山、麻山各区开办盲聋哑班,收盲童10人、聋哑儿童79人。1961年秋,市民政局决定撤销区办盲聋哑班,在恒山区恒山街成立市聋哑学校,设教学班6个,招收学生58人,教职工10人。同年冬,市民政局将聋哑学校移交给市教育局。1968年10月,学校迁至鸡冠区,校址设在西山。
“文化大革命”期间,聋哑学校基本上保证了正常授课,只在“大串联”时被迫停课4个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经过恢复和整顿,学校逐步走上正规。1985年,学校新建教学楼,并建食堂、宿舍,教学设施比较齐全。全校有教职工37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在校生240人,学制8年。开设语文、数学、政治、常识、体育、美术、律动和裁剪等课程,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教学手段以口语为主,辅以手语,最后落实到书面语。经过8年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使学生掌握的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达到普通小学毕业生掌握的程度。
聋哑学校的毕业生由市民政局负责安排工作。在历届毕业生中,有的成为三、四级木工,有的成为五级裁剪师,安心自已的工作,热爱自已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