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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师队伍

第九章 教师

第一节 教师队伍


  1945年8月,全县有小学教师80人。1949年10月,小学教师增加到344人,其中一部分是留用沦陷时期的教师,大部分是招收在沦陷时期国民高等和国民优级学校毕业或肄业的学生。教育部门当务之急是转变教师的阶级立场,提高教师的思想觉悟,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1950年7月,鸡西县建立教育工会,经常组织教师学政治、学业务。1952年暑期,县教育科组织全县教师集中学习,改造思想,经过清理与整顿,教师队伍基本上适应新社会教育的需要。
  1957年,全市中学教师123人,小学教师915人。1958年后,经过错划右派、“拔白旗”等政治运动,致使一些教师在政治上受到打击和迫害。随着国民经济的“大跃进”,教育也搞大发展,采取层层拔尖,小学教师教初中、初中教师教高中和由社会招用2种办法解决师资不足的问题。到1960年,中学教师增至218人,小学教师增至1662人,分别增加77.2%和81.6%。
  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后,控制了中学的发展速度,由小学抽调到中学的教师,一部分充实回小学。
  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首先冲击了教师队伍。经过“夺权”、“清理阶级队伍”、“抓漏网走资派”、“搞斗批改”等一系列残酷的斗争,伤害了大部分学校领导和一部分老教师的感情,制造了一批冤假错案。
  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拨乱反正。1978年,市教育局党委首先着手平反教师队伍中的冤假错案,经过反复调查核实,到1980年底,73名被错划为右派的教师均予以改正,平反教师队伍中的冤假错案169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委积极宣传邓小平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不但学生要尊重教师,整个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要提高人民教师的政治地位”。市教育局党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热情关心和帮助教师思想政治上的进步,扩大教师中非党积极分子队伍,吸收他们参加党组织举办的某些活动。
  1980年8月,由副市长张涛主持,市计委、建委、房产局和教育局负责人参加的关于讨论解决教师住房问题会议,会上作出3项决定:从当年市房产局用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补助和自筹资金建筑的职工住房中,分给教育部门20户;从1981年起,要在国家基建投资补助和地方自筹资金的总投资中拨出20%,由教育局分给学校分散建房;各区在当年建房总数中拨出50%给当地小学。同时投资829万元,教育局新建教师住宅6900平方米,解决156户,市房产局拨给10多户,学校内部经过维修、挤串又腾出部分住宅。到1985年,教师住宅紧张的局面有所缓和。
  1981年,市教育局将全市公办中小学中顶编代课教师和民办教师2490人转为正式教师。同年10月,市政府召开从事教育工作30年以上的老教师大会,市委、市政府领导全部参加会议,并向与会的老教师慰问和致谢。
  1985年,全市有中小学教师7812人。其中,中学教师3943人,小学教师3869人。中学教师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已由1978年的389人增至1058人,不足中专程度的由1978年的789人减少到461人。据1979年统计,全市公办小学教师1918人。其中,胜任的仅占15.9%,不胜任的占32.8%。到1985年,2/3以上的教师受过专业训练并有多年实践经验,余下的少数不胜任教师也都在进修学习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