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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校办工厂

第十章 勤工俭学

第一节 校办工厂


  1958年12月,全市5所中学和师范学校经过2周苦战建成炼铁、翻砂、纺织、化工等48家工厂,先后投入生产。1959年,全市中小学开办的工厂增加到66家。
  1960—1962年,由于原材料不足与技术跟不上,校办工厂相对冷落下来。“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师生忙于“革命”、“造反”,校办工厂全部停办。
  1973年,全市86%的中小学实现厂校挂钩,校办工厂开始恢复。1975年,市政府公办的28所中学办工厂22家,全市校办工厂恢复到50家。1976年8月,市教育局制发《鸡西市校办工厂、农场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管理,当年中小学校办的工厂发展到112家,总产值达356万元。学校办工厂、农场,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取得一定成绩,但由于“左”倾错误的影响,错误地提出“学朝农(朝阳农学院),走出校门,到工厂、农村开门办学”的口号,严重忽视课堂教学,违反教学规律,致使学生学习质量下降。1977年8月,召开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勤俭办学现场会议,会议提倡各校师生亲自动手维修校舍、砌筑围墙、平整操场、美化环境,要求自修桌椅,节省开支,积极开展拣粮、柴、废物,挖药材的“三拣一挖”活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学校勤工俭学工作中的“左”倾错误逐渐得到纠正。1979年,全市在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同时,对校办工厂、农场进行全面整顿。1980年5月,成立鸡西市教育局校办工业公司,加强对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活动的领导。1982年,制定《校办工厂八项经济指标考核办法》,修订《劳动保险金使用办法》,落实《勤工俭学活动规则》,提倡利用当地自然条件,发挥学校自身的知识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勤工俭学活动。1983年末,市教育局召开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经验交流会,表彰38个先进集体和58名先进个人。1984年,调整校办企业领导机构,层层实行简政放权的承包责任制。当年举办的各种类型的学习辅导班,遍及各中小学校。小学举办学前幼儿班,中学举办升学补习班、高考辅导班,师范学校办理委托招生等等,既为社会培养人才,又增加学校收入。仅鸡冠区办幼儿班就收入9万元,市师范办委托班收入6.7万元。
  1985年,市直属校办工厂23家,区属校办工厂28家,全部实行厂长负责制和经济承包合同制,调动广大工人、干部的积极性,给学校办企业带来生机和活力。市第四中学校办工厂生产的“高压灭菌器”和第十九中学校办工厂生产的“CA型接插件”被评为省优质产品,销往市内外。全市校办工厂有很大发展,但很不平衡,城镇好于农村,中学好于小学。就市直属的23家校办工厂看,70%的工厂基础薄弱,产品单一,工艺、设备落后,其中20%的工厂生产不稳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