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音乐、舞蹈
第三节 音乐、舞蹈
“九三”抗战胜利后,音乐、舞蹈艺术从老解放区通过歌剧媒介传入鸡宁县。1949年7月,鸡西矿区文艺工作团成立,陆续演出《红绸舞》、《狮子舞》、《东北大秧歌》、《鄂尔多斯舞》、《乌克兰舞》、《战鼓舞》、《俄罗斯民间舞》等,音乐、舞蹈已成为鸡宁县居民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
新中国成立后,鸡西县的音乐、舞蹈艺术有了新的发展。1950年11月,鸡西矿区党委宣传部成立“抗美援朝宣传队”,组建音乐组,演出自己创作的“大合唱”、“弦乐曲”。1953年6月,鸡西矿区文工团演出的大型歌剧《星星之火》、《战斗在山村》、《新仇旧恨》和《采茶扑蝶舞》、《朝鲜民间舞》等,音乐、舞蹈创作开始向专业化方向发展。1955年1月,矿区文工团开展对外售票演出业务。1956年9月,鸡西矿区文艺代表队出席在开滦煤矿举办的全国煤矿职工文艺汇演大会,张枫创作的表演唱《小拜年》、舞蹈《父子兵》获表演奖。
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鸡西市的音乐、舞蹈艺术出现空前活跃的局面。10月,成立鸡西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筹建市音乐、舞蹈协会,各区、厂、矿、学校纷纷成立业余宣传队。1959年6月,鸡西市不少单位开辟露天舞台,进行露天演出活动,演出节目500个,其中大部分是音乐、舞蹈节目。同年,李龙章创作的舞蹈《庆丰收》参加“哈尔滨之夏”音乐会,获创作奖。
1962年2月,市文化局、民政局联合举办鸡西市朝鲜族业余文艺交流演出会,120名农村社员、煤矿工人参加演出舞蹈、歌曲等节目50个。1963年,徐征文创作的《矿工舞》、《大通沟赞歌》,参加“哈尔滨之夏”音乐会,获创作奖,并被长春电影制片厂拍成新闻纪录片。1964年7月1日,为庆祝中国共产党诞生43周年,市文化局、市文联、团市委联合举办“煤城之夜”露天文艺晚会,设3个场地,41个单位、7200人参加演出大合唱、小合唱、表演唱、独奏、齐奏、舞蹈等节目124个。
1967年,鸡西市军管会组建鸡西市毛泽东思想红孩子宣传队,演出大量反映“文化大革命”的音乐和舞蹈。1974年,鸡西市文艺工作团恢复活动,演出舞蹈《洗衣歌》、《牧马之歌》、《采药歌》、《你追我赶学大寨》、《三八女子采种队》和芭蕾舞《白毛女》选段等。同年,金厚珠创作的舞蹈《青年饭店》、1976年创作的舞蹈《在广阔天地里》和1978年创作的舞蹈《边疆少年》,分别参加牡丹江地区农民汇演、知青汇演和朝鲜族文艺汇演,均获创作奖。
1979年5月,市文化局举办鸡西市音乐会,演出管弦合奏、民乐合奏、古筝独奏、笙独奏、唢呐独奏、男女高音独唱、女中音独唱、重唱、对唱等音乐节目。同年,方华女创作的舞蹈《庆丰收》参加中国艺术节“天鹅之声”音乐会,获编导二等奖。1980年,恢复一年一度的“煤城音乐会”活动,演出各种音乐节目90个。同年,方华女创作的舞蹈《喜庆》参加全省职工文艺汇演,获创作奖;张明珠创作的《北疆春歌》参加省文化馆、艺术馆干部汇报演出,获二等奖。1982年3月,市音乐协会召开音乐工作者和业余歌曲作者创作会议,交流音乐创作经验,推动音乐创作,提高音乐艺术水平。1983年2月,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联、团市委和市妇联联合举办“庆新春秧歌调演大会”,1000人参加,演出《红绸舞》、《狮子舞》、《耍龙灯》、《秧歌舞》等民族舞蹈节目。1985年,栾玉梅创作的舞蹈《万元大嫂你干啥》参加市第八届“煤城音乐会”,获创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