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间文艺
第三节 民间文艺
鸡西地区的大部分居民来自山东、河北和辽宁,各地传统的民间文艺在鸡西地区得以融合,形成具有鸡西特色的民间艺术,最典型的是每逢佳节、盛典、聚会出现的“本地秧歌”。一般由较大的村镇自行组织,或三五十人,或百八十人为一伙,化妆成对,坤角多系男扮女妆,配以锣鼓和唢呐,于春节至元宵节之间,在本村镇范围内游动歌舞。声势较大的本地秧歌,常伴以高跷、旱船等形式出现。也间有诙谐扭逗的动作,抒发渴求个性解放的感情。
“九·三”抗战胜利后,从老解放区传入的大秧歌,保持了一定的传统地秧歌的形式,而在参加者和人们的心理上又有了诸多的升华。机关、单位、厂矿、学校都可自行组织,男女老幼均可参加,用来抒发翻身喜悦和庆祝胜利的心情。
1949年10月1日,矿区2000名职工在鸡西广场举行集会,庆祝新中国成立,大会结束后举行秧歌队游行。这种秧歌就是在“本地秧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解放区大秧歌”。
1953年春节,农村秧歌队中出现朝鲜族的民间舞,汉族秧歌中出现荷花灯、龙灯、狮子舞等形式。1954年春节期间,秧歌队中出现“跑驴”;1955年秧歌队中出现“打花棍”等形式。1956年,“敲锣打鼓进入社会主义”的庆祝活动中,秧歌队花样翻新,出现“老逗员外”、“傻柱子”、“老汉推车”等形式。1958年“大跃进”中,秧歌队普及,出现“村村队队搭彩楼,家家户户扭秧歌”的盛况,秧歌形式多种多样,传统戏曲人物造型、大头娃娃、高跷,钢、煤、粮、棉四大“元帅”造型等等,应有尽有。夜间掌灯笼扭秧歌,通宵达旦。
1966年“文化大革命”中,秧歌队中出现“样板戏”人物、“红卫兵”服装、解放军形象。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秧歌队中传统的戏曲人物造型、县官坐轿、狮子滚绣球、挑花篮等,都重新与观众见面。
1980年开始,鸡西市的元宵节秧歌调演、彩灯展览形成惯例,每年一届。1983年2月26日,鸡西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市文联、市妇联、市总工会、团市委联合举办鸡西市首届彩灯展览,展出彩灯250盏。是夜,6区、10大煤矿纷纷送彩灯至中心大街。彩灯高悬,琳琅满目,观灯人群,万头攒动,彩灯礼花,交相辉映,彻夜不散。27日,举办庆新春秧歌调演大会,22个秧歌队、千名表演者,表演了红绸舞,耍龙灯、耍狮子。1985年,举办元宵灯展的同时,又举办了“首届冰灯游园会”,40多个单位的260件作品参展,游园观众达11万人。9月,成立鸡西市民间文艺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