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二节 群众艺术馆

第二节 群众艺术馆


  鸡西市群众艺术工作,始于1947年,工作人员1名,房舍30平方米。同年9月,定名为鸡宁县文教馆,由县民教科管理,馆舍面积扩大到200平方米。1948年春,改称群众教育馆,以成人教育为主要工作内容,设成人教育组、美术组、民间艺人管理组、阅览室、游艺室。经费按供给制由县民教科拨给,工作人员7人。举办扫盲班、速成识字班、中学补习班,开展广播工作,成立下乡演出队。年底,工作人员增至10人,馆址面积扩大到400平方米。当年,被评为省先进馆。1949年,改称鸡西县文化馆。
  1951年,受到省级奖励,奖品中有捷克进口电影放映机1部,为下乡演出增加了新的宣传服务形式。1954年,利用广告、广播、黑板报、幻灯、电影等形式宣传爱国卫生运动,在城镇街道办夜校,协助各区组织业余剧团,成立居民读报组,设流动图书箱,配合形势教育,占领城乡文化阵地。
  1957年,市文化局、文化馆联合举办鸡西市首届文艺汇演。1959—1960年,本着“面向生产、面向群众”的办馆方针,大力开展群众业余文化艺术活动,举办文艺骨干训练班,开办艺术学校,培养各种文艺骨干1000人。1962年,馆内设文艺组、美术组、创编组、农村服务组、阵地活动组、社会宣传组、办公室、馆长室、美术工艺厂等机构。创办《煤城演唱》、《煤城曲艺》、《煤城文艺》等刊物,编印《怎样导戏》、《怎样演戏》、《舞蹈教材》等辅导材料。1963年,举办首届“煤城之夜”音乐会,并组建馆办文艺队。
  1967年改称毛泽东思想宣传站,不久又改称“文化站”。全站工作人员20人,负责辅导全市文化艺术活动,办培训班,出刊物,创作歌曲和文艺作品,将《煤城演唱》改刊为《鸡西演唱》。
  1973年,举办鸡西市第一期歌曲创作班,创作歌曲100首,编入《煤城战歌》。举办各种文艺创作、表演训练班,培养各类文艺创作人员400人。1974年,改称鸡西市群众艺术馆,工作人员增至23人,设辅导部、创编部、美术摄影部、办公室、馆长室、资料室、展览厅、大舞厅、小舞厅、调研部、音像发行部。至1985年,群众艺术馆累计举办各种文学、艺术、创作、表演、美术、摄影培训班48期,培训1000人(次)。一年一度的区、县文化馆(站)业务干部及厂矿、社会文艺骨干培训班90期,参加培训20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