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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疗养机构

第四节 疗养机构


  一、鸡西市精神病疗养院
  1976年建院,隶属于市民政局。床位50张,工作人员17人。设后勤、财务、住院部3个组。1985年,床位增至100张,工作人员50人。增设门诊部、医务办公室。
  二、鸡西矿务局五大连池疗养院
  1977年建院,床位120张。每年接收疗养员1400人,主要面向采掘一线工人。
  三、鸡西矿务局团山子水库疗养院
  1983年建院,床位100张。每年接收2800多名疗养员,一线工人占80%。
  四、鸡西矿务局威海疗养院
  1984年建院,床位100张,职工280人。
  五、鸡西市干部疗养院
  1985年10月建院,床位109张,职工45人。设办公室、财务科、接待科。地址设在兴凯湖畔,是一个风景优美的疗养胜地。
  此外,市总工会、矿务局工会、煤机厂、发电厂、矿业学院在北戴河、大连、兴城等地疗养院中,设有一定床位。每年大批干部、工人分期去疗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