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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第二章 卫生防疫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一、各种法定传染病的流行与防治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把鼠疫、天花、霍乱列为甲类法定传染病,麻疹、肠伤寒等多发病列为乙类法定传染病。党和政府始终把除害灭病当成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制订“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的卫生工作方针。
  天花 1950年10月,国家颁布“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和“种痘暂行办法”,要求将“种痘”作为一项政治运动来抓,东北人民政府要求到1951、1952年扑灭天花。当年全县开展全民种痘。1951年基本控制了天花发病。1954年国家规定免费种痘,先在小学生中普种和复种。
  麻疹 1952年,鸡西县发生麻疹114例,县委发了通报,责成责任医师专责包干治疗与预防,控制疫情蔓延。1957年以后,麻疹在市内时有流行,1964年达3871.99/10万。1967年,平均发病率500/10万。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防治措施,除个别年份外,病死率均控制在3/10万以下。特别是1978年,实行计划免疫后,麻疹发病率又大幅度下降,1979年控制了麻疹的流行。
  伤寒 1957年,全市伤寒发病率为107.07/10万。1959年,麻山、城子河、滴道、鸡冠区发生和流行伤寒病,从4月—8月22日,发病459人,死亡9人。市委召开卫生科长、区医院院长会议,把防治伤寒列为卫生工作的重点,发动群众搞好环境卫生,开展灭蝇、灭虱活动,对水源进行严格检查,控制伤寒病的蔓延和流行。从1960年开始,发病率逐年下降,比1959年下降70/10万。1965年下降到44.23/10万。1977年又回升到105.22/10万。市委、市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后,1978.年下降到56.09/10万。1981年发病率下降到15.03/10万。1985年,发病33例,发病率为4.11/10万。
  病毒性肝炎 1958年以前,全市仅发生6例,发病率为2.12/10万。以后发病率连年上升,1963年达123.62/10万。1964年为98.O5/10万。1965年又上升为154.90/10万,形成了持续3年的发病高峰。以后逐年下降,最低发病率为6.43/10万以下。5年后又呈上升趋势。1981年,发病率高达175.O6/10万,1982年发病率136.07/10万,2个流行高峰相距17年。
  白喉 1960年前后,白喉在全市不断发生。1963年最高发病率76.24/10万,死亡率为4.34/10万。同年,开始加强疫苗接种,发病率急剧下降,无死亡。1982—1985年无白喉发生。
  小儿麻痹 1962年以前,小儿麻痹发病率在10/10万以下,1963年略有上升。从1965年开始,全市儿童普遍服预防麻痹糖丸,发病率明显下降。1967—1982年,患病率稳定在2/10万,1983年拔除了疫区。
  流脑 1960年,发病6例。1966—1967年为第一个流行高峰,发病率为250.32/10万和323/10万,死亡率为5/10万。1976—1977年为第二个流行发病高峰,发病率分别为109.12/10万、136.57/10万,死亡率为3.9/10万。
  流行性腹泻 1982年3月,在铁路地区发现一起原因不明的流行性腹泻。后蔓延到全市6个区、12座国营煤矿和地方矿,其传播速度之快、流行范围之广为全市历年罕见。其症状为呕吐、腹泻、头昏、乏力。至5月8日止,发病35341人,发病率4579.33/10万。市政府召开会议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市防疫站、医院开始调研和防治。省卫生厅及时组织专家学者进行调研,发现一种新的轮状病毒,经过治疗痊愈。
  二、免疫实施与效果
  1957年4月,全市开始实施计划免疫工作。开始只有一种生物制品,在预防接种与复种牛痘、伤寒三联菌、卡介苗、麻疹、麻痹、百白破三联混合剂、流脑、流感等16种生物制品的预防接种中,28年完成8697560人(次)的免疫任务,并在实施中抓点带面,推动计划免疫工作。经过计划免疫,天花、白喉、小儿麻痹、麻疹等主要急性传染病基本得到控制。到1985年,白喉已连续5年无病例发生,小儿麻痹发病率下降到0.66/10万,麻疹下降到0.371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