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药品质量管理
第二节 药品质量管理
1958年,市卫生局制定药政管理办法,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对市药材公司的产、供、销质量,实行全面监督。1960年,为了保证销售药品的质量,市卫生局制定药品质量监督检查证,进行药品检查、整顿,制止非医药生产单位未经批准滥办药厂生产药品。1961年,市药政管理人员顶住很大压力,取缔粗制滥造药品的商业局肉联加工厂制药厂。1962年,卫生局行政管理人员,会同商业局核销积压多年的失效药品,并对药材公司经营的中药材、中药加工炮制和生产的部分中成药进行定期检查,促进加工制药科学化、规范化,初步实行净货供应。1963年,建立处方制度,制定药剂科工作制度和工作守则,对各医院制剂室进行整顿。帮助矿务局总医院、市医院、恒山区医院、铁路医院等十几所有条件制药的医院建立制剂室,提高临床急需药品的质量。
1979年,成立鸡西市药品检验所,使全市药品质量管理进入新阶段。1980年,根据国家7个部、办、局联合通知精神,坚决整顿、取缔了鸡西煤炭卫生学校附属医院制药厂和鸡西啤酒厂酵母车间。1983年,对全市供应医药部门的伪、劣、发霉变质和失效药品进行检查,处理了19种剂型、587个品种,金额23万元。同时,打击了游医药贩13人,没收假虎骨4.5公斤,药材126种。经过整顿,全市有17个制剂室能合格分装庆大霉素、卡那霉素及各种解热镇痛针剂、各种大输液、酊剂、糖浆、散剂等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