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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学校体育

第二章 群众体育

第一节 学校体育


  沦陷时期,鸡宁县小学发展到66所,学校开设体育课,主要以队列练习为主,还有篮球、田径等项目。
  新中国成立后,鸡西县政府教育科配备专职体育干部。学校体育作为重要教育内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体操、球类、田径等项目。学校每年举行田径运动会和球类比赛,课外活动有跳皮筋、跳绳、跳格、打口袋等。
  1952年,鸡西中学体育教师王国泽去省学习回来后,举办了鸡西县第一届体育教师讲习班,组织全县体育教师学习全县统一的体育课的教学内容,研究体育课教学方法。学校每周设2节体育课,还组织体操、球类、田径等业余训练队比赛。1953年,在鸡西县第三届体育检阅大会上,鸡西中学获女子篮球赛冠军。1954年,获“五·一”、“五·四”全县篮球赛男、女冠军。
  1956年,国家体委公布“劳动卫国体育制度”标准(简称劳卫制)后,在青少年和学校中全面推行。学校把推行“劳卫制”作为体育教育的主要内容,到1960年,在3所中学的1700名学生中“劳卫制”合格率达80%,同时出现一批等级运动员。
  60年代初,市体委、市教育局、团市委联合举办鸡西市大中学生速度滑冰对抗赛,涌现出一批优秀冰上运动员。各学校都积极浇灌冰场,开设冰上课,组建滑冰队。全市7万余人参加冰上活动。其中,学生占95%。各学校还组织学生开展长跑、踢毽、跳绳等群众性冬季体育活动。同时,在中小学开展小篮球活动,学校组建篮球业余训练队,全市组建各种专门项目的体育基点校,形成业余训练网。市体委有计划、有组织地举办各种项目的竞赛活动,促进学校各项体育运动成绩的提高,并为市体校输送体育后备人才。
  “文化大革命”初期,学校体育课被取消,体育活动停止。
  70年代,各类学校试行《体育锻炼标准》,并开展小足球、小篮球、小排球等项课外体育活动。中小学根据少年儿童的心理、生理特点,加强学生的身体素质和基本技术训练。1973年,各级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群众性冰上活动。到1974年,全市90%以上的学校坚持“两课、两操、两活”活动,11万中小学生参加了体育达标锻炼。体育基点校中学发展到18所、小学发展到24所,中小学挂钩衔接的主要项目有田径、速滑、冰球、篮球、足球、乒乓球、排球等。全市中小学共组建各项业余运动代表队757个。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市各级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体育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关于中小学体育卫生的2个《暂行规定》和《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通知》。在全省检查验收贯彻落实2个《暂行规定》工作中,市一中、二中、矿务局中学、市四中、十九中、鸡冠区鸡西小学、城子河区晨光小学、恒山区恒山小学全部验收合格。1980年,市二中被国家体委、教育部、卫生部、团中央授予全国学校体育卫生先进单位称号。市二中、晨光小学、山峰小学、矿务局中学多次被评为全省学校体育先进单位。从1980年开始,全市中小学在参加省体委、省教育局、团省委开展的“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中,连续3年被评为省先进单位。全市评选出冰雪活动标兵单位和先进学校42所,冰雪活动人数10万人以上。同年,市教育局、矿务局教育处分别成立中小学体育教学研究会,开展体育观摩教学,评选优秀体育课、体育教学论文活动。
  1982年,矿务局中学体育教师吴鸿义、城子河区向阳小学体育教师赵凤岭被评为全国千名优秀体育教师之一。市二中体育教师韩新华、鸡冠区长征小学体育教师毕聪清、鸡冠区太阳升小学体育教师李恒彦被评为全省百名优秀体育教师之一。各级学校的业余训练成绩有较大提高,省田径基点校恒山煤矿三中在省田径基点校比赛中获团体总分第一名,市举重基点校城子河煤矿一中、市十四中培养的运动员在省少年举重比赛中获得“三连冠”,各基点校为市体校输送了20名运动员。1984年,全市有8万名中、小学生“达标”合格。

  1985年鸡西市中小学田径运动纪录表
  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