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消费与结构 1880年,清政府废除封禁,移民实边,穆棱河流域垦民渐多。1908年,鸡冠山一带有百余户垦民开荒种地,自给自足,消费水平极低。消费结构也很简单,吃的是自已种的玉米、高粱、土豆、白菜;穿的是粗布短衣,颜色多为青、蓝、白等;住的多数是自建的茅草房,少数住半穴式的地窨子。随着煤炭的发现,煤田的开发,鸡西地区人口逐渐增多,消费水平有所提高,消费结构也稍有变化。
1933年,日本侵略者侵占鸡西地区后,鸡西人民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农民交“出荷粮”后,平均每人剩下15公斤皮粮,常年掺入70%的蔬菜充饥,住在草坯房,穿着粗布衣。矿工每人每天除配给玉米面0.5公斤、家属0.25公斤外,每人每月还配给橡子面或豆饼5公斤。少数矿工住草坯房,多数矿工住在四面透风的大工棚子里;穿的是更生布、麻袋片。
1946年5月,鸡宁县政府成立后,农村经过土改,农民分得了土地,生产得到发展;矿山进行民主改革,恢复生产,矿工生活有了保障。全县人民消费水平有较大提高,主要解决了吃饭问题。1949年,全县社会商品零售额1146万元,每人平均消费89.7元。其中,消费粮食196公斤、公斤、猪肉1公斤、水产品2.4公斤、棉布6.4米,居住面积2.46平方米。居民消费支出中,吃的占49.8%,穿的占15.9%,用的占27.8%,烧的占6.5%。
新中国成立后,鸡西县经过3年的经济恢复,全县进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经济迅速发展,市场繁荣,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都得到很大的改善。1957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4894.7万元,每人平均190.1元,比1949年增长1.12倍。每人平均消费粮食230公斤、猪肉4.2公斤、水产品3.2公斤、棉布12.4米。消费结构发生一些变化,吃的比重由1949年的49.8%,下降到48.4%,穿的由15.9%上升到18.7%。
1958年“大跃进”开始后,妇女走出家门参加生产,各家各户收入稍有增加,居民消费水平也有所提高。1960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11020.8万元,每人平均购买商品额217元,比1957年增长14.2%。1961年,开始国民经济调整,关停并转一些企业,下放了一部分职工,居民收入总额下降,消费水平也有所降低。“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尽管生产受到一定的破坏,但是由于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工资收入未受影响,加上街办工业有所发展,参加工作的人较多,居民收入增加,消费水平也有些提高,自行车、收音机已普及到大部分居民家庭。
中共十一届三中会全后,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实行中小型企业放开,生产得到发展,居民消费水平有较大幅度的提高。1985年,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53633.6万元,比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前的1975年增长近2倍。消费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居民购买吃的27690.4万元,占购买商品总额的51.6%,而且由主食(占30.16%)型逐步向副食型(副食支出占39.75%)转化,趋向营养化、多样化、方便化和优质化。购买穿的9874.1万元,占18.4%,由适用型的一衣多季向一季多衣的美化型转化,趋向多颜色的成衣化、时装化、配套化和面料高档化。购买用的13362.3万元,占24.9%,趋向装饰化、电器化、多用化和舒适化。烧的支出2736.8万元,占5.1%,由1家1户烧炉子做饭、取暖向集中供热转化,趋向电气化、煤气化。
1978—1985年鸡西市居民饮食结构变化表
40—1—2
单位:万元·%
主要年份鸡西市居民消费结构表
40—1—3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