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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平坟深葬

第三章 殡葬改革

第一节 平坟深葬


  新中国成立后,人们的丧葬习俗开始改变,逐渐厌弃厚葬久丧的繁杂礼俗。但土葬普遍,丧葬中的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活动在偏僻乡村仍在流行。1965年,鸡西市开始殡葬改革,提倡火葬,平坟深葬。翌年,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民政机构被撤销,刚刚兴起的殡葬改革被迫停止。“入土为安”的旧意识又重新复发,千方百计寻找土葬地点,农村、林区、公路、铁路沿线一带私埋乱葬的现象极为严重。1972年,民政机构恢复后,市革委为贯彻执行省革委批转省民政局《关于破除旧的殡葬礼俗实行火葬和移坟深葬的报告》精神,提出“以城市为重点,带动广大农村,努力普及火葬,彻底废除土葬”的号召。要求交通便利距市中心区较近的城镇和城郊社队实行火葬;对交通不便利、距市中心区较远的乡村以大队为单位统一规划墓地,做好思想工作,留坟包深葬或不留坟包深葬。对耕地中的散坟和城郊、交通要道两侧的墓地移到指定墓地深葬或就地深葬。1975年,全市平掉零散坟墓4.8万座,平坟深葬518座,倒出土地2.2公顷。1976年,市革委制订殡葬改革的有关措施,规定死人一律火葬;办理丧事不搞封建迷信活动,党团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生产队的车马人力不支持土葬;任何人不准销售、制做棺材。同年成立平坟深葬领导小组,平坟2.5万座,节约土地25公顷。1977年,平坟(含深葬)1.79万座,倒出土地23.3公顷,节约木材450立方米。
  1978年,国务院66号文件在批转民政部的报告中指出:“坚持依靠群众,积极推行火葬,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约办丧事,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市革委下发文件,印刷宣传提纲4000余份,下发到工厂、企业、街道、农村社队。6月,市民政局组成30人的平坟工作队,1台推土机,15天平掉旧坟包5100个,倒出耕地30公顷。
  1981年,市政府贯彻全省殡葬改革座谈会精神,转发民政、公安、农业、交通、城建、林业7个局签发的《殡葬改革通告》,平掉坟包1440个。1982年,全市掀起殡葬改革宣传高潮,除报纸、电台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外,还出动宣传车,张贴宣传画和派宣传员进行宣传,群众受教育面达到67%。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制定了不准生产和出售棺材,不准制作和销售丧事的迷信品,禁止机动车为土葬拉运灵柩,耕地、林地,交通要道两侧和江河提岸的坟包就地深葬,已封闭的基地禁止再埋新坟包,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严惩法办。划定鸡冠、城子河、滴道、恒山区为火化区,梨树、麻山区和柳毛、兰岭、民主乡为非火化区。火化区实行火葬,非火化区在荒山背地集中建墓地,深葬不留坟包。各区、厂(矿)设84个殡葬改革小组,居民委和生产大队建立392个殡葬改革联络点。1983—1985年,平坟深葬54675个,倒出耕地136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