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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朝鲜族

第四章 少数民族

第一节 朝鲜族


  一、迁入与人口
  1910年8月,日本侵略者吞并朝鲜后,朝鲜农村破产的农民陷于贫穷和饥饿之中。一部分人被迫背井离乡,渡过鸭绿江,迁徙到中国东北。其中,有些人流落到穆棱河两岸梨树沟、柳毛河、张家街、滴道沟等地垦荒种田。1931年,日本侵略者侵占中国东北后,在朝鲜制定出“朝鲜人移民会社设立计划案”、“朝鲜人移民政策大纲”等输出朝鲜破产农民的移民法案,强迫朝鲜人移居中国东北。1936年,还采取集团、集合、集结、分散等方式,以开拓民名义强制朝鲜人移民。因而东北沦陷时期,朝鲜族迁入鸡西地区的日渐增多,形成新进、同乐、丰乐(丰鲜)、日新(丰安)、三兴(永红)等5个朝鲜族村屯,1945年已达到300户、2000人。其中,从朝鲜北部的咸镜北、南道和平安北、南道直接迁入的占半数左右;在吉林省延边地区和黑龙江省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区居住若干年后再迁入鸡西地区的占近半数;在苏联沿海州居住几年后,又经穆棱、密山、饶河、宝清、虎林等县迁入鸡西地区的占3%。
  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鸡西矿区招募工人,吉林省延边地区的金昌燮(原城子河煤矿副矿长、离休干部)等50名朝鲜族工人携眷应招迁入城子河煤矿七井居民区,此后从外地调入的朝鲜族干部、大专院校分配到鸡西的朝鲜族毕业生、从部队复员、转业到鸡西县的朝鲜族官兵逐年增加,全县朝鲜族人口也逐年增多。1953年,全国第一次人口普查时全县朝鲜族人口4466人;1958年增加到6725人,占全市人口的2.22%;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增加到10779人,占全市人口的2.19%;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时增加到11633人,占全市人口的1.52%。
  朝鲜族人口分布在全市各区的城镇和乡村,大分散、小集中,与汉族交错杂居。其中,居住在城镇的朝鲜族人口有6341人,占朝鲜族人口的54.5%,都与汉族杂居。居住农村的自成村落,分布在5个区、6个乡、9个朝鲜族村,人口5292人,占全市朝鲜族人口的45.5%。
  二、水稻生产与乡镇企业
  水稻生产 朝鲜族农民素有种植水稻的传统。1945年,朝鲜族聚居的日新、三兴、新进、同乐等村的水田已连成片,面积400公顷,每公顷产量达2500公斤。新中国成立后,朝鲜族农民继续开垦水田,与汉族农民共同修建城子河、柳毛、梨树等万亩自流灌区,形成了灌溉网络;平整土地、改良土壤和造条田、方田面积达到85%;机耕地面积和脱粒、运输等机械化程度达到90%。在水稻栽培、育种、田间管理等方面采用新技术,使水稻单产逐年提高。1985年,全市朝鲜族水田播种面积836公顷,单产提高到7050公斤,高产地块达到7500公斤,总产量900万公斤,比50年代提高3.5倍,成为全市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据1978—1985年统计,交售给国家的粮食占全市农村粮食定购任务的75%。每人平均收入650元,比50年代的50元提高12倍,比70年代的250元提高1.6倍,有25%的农户住进砖瓦结构的新房。
  乡镇企业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全市朝鲜族乡镇企业和饮食服务业发展较快。1985年有乡镇企业52户,从事农副产品加工、农机具修配、机械配件加工、建材和采矿等,固定资产净值115万元,年总产值250万元,年利税额60万元。经营冷面、辣菜等朝鲜族风味食品的朝鲜族饮食店200家。
  三、文化、体育
  艺术与娱乐 朝鲜族人民的歌舞艺术和娱乐活动是丰富多彩的。传统的民族乐器有伽倻琴、筒筲等。“农乐舞”、“长鼓舞”是相当普及的民族舞蹈。每当节日或祝寿、婚礼,男女老少聚在一起尽情歌舞,或1人领唱边歌边舞,或按某种曲调即兴填词编舞,进行歌咏比赛。家庭欣逢喜事,也要组织家庭歌舞晚会。
  传统体育 摔跤是朝鲜族一种古老的娱乐,也是传统体育。男子喜欢比技巧、比气力,看看谁更强悍,摔跤冠军都要奖给1头黄牛。足球更是朝鲜族男子最普遍的运动,一般小学四年级开始踢足球。妇女们非常喜欢压跳板和荡秋千。压跳板比高度、比技巧;荡秋千时小裙在空中飞舞,比高度和打铃次数。每个朝鲜村,每年都要组织全村运动会。全市基本每年举行1次朝鲜族传统体育运动会,1957年建市至今已举行22届。
  四、语言文字
  朝鲜族有本民族的语言、文字。朝鲜语属于粘着语类型。全市朝鲜族使用的朝鲜语,大多数人属于咸镜道方言,少数人属庆尚道、平安道方言。朝鲜语一般在朝鲜族农村、中小学和城镇的中、老年人中广泛使用,是朝鲜族群众交往中主要的和基本的日常用语。城镇青少年和上汉族学校的学生大多不通用朝鲜语。朝鲜文属一种独特的拼音文字,全市朝鲜族使用朝鲜文字的范围与朝鲜语相同。
  五、风俗习惯
  服饰 朝鲜族的民族服装别具一格,男女老少有所不同。朝鲜族妇女的服装是由丝绸制做的短衣长裙,色彩艳丽,款式优美。短衣为斜襟,无扣,以布带打结。裙的长短视年龄大小有别,长及脚面的多是中老年妇女穿,短至膝盖的多是少女穿,裙子腰间有许多皱褶,有筒裙和缠裙之分。妇女也喜欢穿船形纯胶鞋。男子的服装是白色短上衣,外加深色坎肩,裤筒以其肥硕为特色。儿童穿七彩衣,上衣的袖筒由七彩的相同绸缎做成。朝鲜族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喜欢着白衣,因而素有“白衣民族”之称。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和各民族间的频繁交往,全市的朝鲜族服饰日趋社会化,民族服装一般在民族性活动、老人祝寿、婚礼等场面穿用,平时穿着与汉族人基本一致。
  饮食 朝鲜族的主食除大米外,以冷面和打糕著称。打糕是逢年过节、红白喜事招待宾客的主食。菜和汤,主要以白菜、萝卜为原料,佐以蒜、辣椒、生姜等盐渍成的泡菜和酱汤。朝鲜族特别喜欢吃狗肉。
  居住 朝鲜族村落多位于山坡下的平地上。住房一般分为瓦房和草房,房盖由4个斜面构成,用瓦片或稻草覆盖。每座房正面开3扇或4扇门,门同时也是窗。屋内一般分为寝室、客室、厨房和仓库等,用砖或薄石板铺成炕面,不留屋地,进屋则脱鞋,席炕而坐。朝鲜族住室内一般整洁明净。
  婚嫁 旧社会朝鲜族婚姻多由父母包办,早婚较普遍,也有招婿、童养媳等现象。新中国成立后实行婚姻自由。男女婚姻首先由媒人往来说亲。之后,男方家人去姑娘家“干深”(相亲),提出求婚。双方父母见面,对照“四柱”(姓名与出生年、月、日)和“宫合”(四柱同五行相对照以占吉凶的方术)后,认定亲事,称“定婚”。男方去女家送礼物叫“纳采”;送聘礼,称“纳币”。一般情况下新郎送给新娘子的聘礼是衣裙料子和青红缎的被褥料子。最后选定结婚日期,叫“择日”或“纳吉”。新郎接新娘,叫“亲迎”,即举行婚礼。新郎接新娘到家后,在院里举行“花婚典礼”。婚后第一天早晨,新郎摆家筵,一对新人向长辈叩首,新娘向婆家亲属赠送礼物。
  丧葬 过去,朝鲜族老人死后,亲人3天内不准洗脸、理发,也不准吃干饭,要穿孝。亲友吊唁,在遗体前二叩首,再同死者家属相互二叩首。举行葬礼要在单日。入殓时死者穿新衣服,原来的衣服烧掉。一般是3天后埋葬。以后每逢死者的生日、死日、清明、端午、中秋节都要祭祀。随着社会的发展,朝鲜族改变了原来的丧葬习俗,有条件的地方一般都举行火葬,祭祀从简。
  礼仪 朝鲜族有着尊老爱幼、礼貌待人的传统习惯,老年人受到广泛的尊重,单独饮食以示优渥。父子同席时,儿子不得当着父亲的面吸烟、喝酒。平时同老人相遇,则要鞠躬问安致敬,对老人和长辈说话时用“尊称”,平辈之间用“平称”。
  节日 朝鲜族的节日除各民族的共同节日外,还有家庭节日。如婴儿诞生周年日、老人的60周岁生日称“回甲节”,结婚60周年纪念日称“回婚节”,老人的这2个节日要摆家筵,儿女、亲友、邻居都向老人祝福祝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