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佛教
第二节 佛教
东北沦陷时期,鸡西地区的佛教活动比较普遍,梨树镇、黄泥河子、平阳镇、滴道街、鸡宁街等地有佛教组织和大小不等的寺庙,每月初一、十五都有香客进香。每逢农历二月十九、四月十八、六月十九、十一月十七等佛教集会日,更是香火旺盛,人潮如流。
“九·三”抗战胜利前夕,鸡宁县有普化佛教会、佛教会、大同佛教会等佛教组织和7处寺庙。土地改革中,各种佛教组织和寺庙被农民协会取缔,佛教活动中止。1985年农历八月十五日,鸡冠区、恒山区和鸡东县58名善男信女前往长春市般若寺设戒场受“戒”,杨玉清等15人受“具足戒”,成为“僧尼”(僧6人、尼9人);田喜春等43人受“五戒”成为居士(男居士12人、女居士31人)。杨玉清等15名僧尼因当地无寺庙,在家居住,有时也云游。1988年,市成立佛协领导小组,并开放净土寺、华严寺2座寺庙,分别解决僧尼居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