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基督教
第三节 基督教
30年代末40年代初,基督教传入鸡西地区。早在1941年就有聚会活动,1944年成立教会组织,教徒数十人,多是妇女、老人,还有个别商人、城市贫民。由于人数少、经济薄弱,没有形成社会政治力量。1945年,鸡宁县境内有基督教教会9个。其中,朝鲜族基督教教会7个,设在今鸡林朝鲜族乡和平阳镇一带的朝鲜族村屯,鸡林村和河南村2个教会最大。汉族人基督教会2个,一个在平阳镇,另一个在鸡宁县城(今鸡冠区红军路)。“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停止聚会活动。1946年恢复聚会,1947年被农民协会禁止。1951年1月,在外地流入的基督教徒的鼓动下,又重新组织基督教会,恢复宗教活动。根据中共中央有关规定,同年5月,鸡西县政府明令通知教会解散组织、停止活动。至1973年,鸡西一带无基督教活动。
1974年春,恒山、二道河子、麻山、城子河等煤矿出现几处基督教家庭秘密聚会点,发展教徒100多人。1975年,市公安局根据当时对宗教“限制、动摇、促进其消亡”的“左”倾政策,对基督教秘密聚会活动强行解散和取缔,对个别主要人物判处有期徒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落实宗教政策。1980年秋,对基督教徒邱正林因从事秘密宗教活动被判刑一案,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市中级人民法院撤销原判,无罪释放,补发关押期间的工资,体现中国公民是有宗教信仰自由的。1981年1月统计,全市有基督教徒146人,受过“洗礼”的正式教徒55人,传道人3人(均为女性),“望友”88人,分别在7处家庭聚会点进行宗教活动。1981年9月25日,召开鸡西市基督教第一次代表大会,选举成立鸡西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筹委会,张玉白任主任委员。同年10月,按照“定片、定点、定人”的原则,在二道河子煤矿钢铁居民委孙德兰家、城子河煤矿白房居民张子富家,开放2处合法活动场所。1982年8月,在滴道区白云居民委徐桂芳家增设临时基督教活动场所。同年10月,召开鸡西市基督教第二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鸡西市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首届委员会委员9人,张玉白任主任委员。11月,黑龙江省基督教三自爱国会、基督教协会牧师孙耀宗到鸡西市施洗教徒42人。
1984年夏季,城子河、二道河子煤矿2个活动场所由基督教群众“奉献”集资,购买民房,扩为简易教堂。1985年春季,滴道区基督教徒“奉献”集资,在大半道居民区购买民房,建成简易教堂,定为正式合法活动场所。省三自爱国会孙耀宗牧师第二次到鸡西市施洗教徒105人。同年,立李仁胜(女,二道河子煤矿职工家属)为“传道人”。同年11月,召开鸡西市基督教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三自爱国会第二届委员会,委员15人,张更新任主任委员。同年,市三自爱国会响应红十字会的号召,组织教徒捐献给非洲灾区难民人民币1000元。年末,全市有基督教徒1517人。其中,传道人4人、“义工”12人、受过洗礼的正式教徒251人、望友1250人。合法活动场所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