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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

1954年


  ▲1月1日 《鸡西工人》改名《鸡西工人报》,总编辑谷石。
  △1月6日 原鸡西县六区改为鸡林朝鲜族自治区。
  △1月 鹤岗煤矿工业学校迁至鸡西县,与鸡西煤矿工业学校合并,称鸡西煤矿学校。
  ▲2月10日 鸡西县人民政府发出《五四年实施公费医疗制度的通知》,确定30%的医疗费拨给卫生主管机关,作为转院患者的医疗费,70%的医疗费拨给各医疗单位自行掌握,作为公费患者门诊的医疗费。
  △2月 鸡西县人民武装部改为鸡西县兵役局。
  ▲3月15—19日 鸡西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由普选产生的人民代表227人参加会议。大会选举产生了21名委员组成鸡西县人民委员会(原县人民政府改称县人民委员会),毕勇当选为县长。
  ▲5月 鸡西县公有房地产管理处成立。
  ▲6月19日 松江省与黑龙江省合并为黑龙江省。鸡西县划归黑龙江省管辖。
  △6月22日 刘文昭任中共鸡西矿区委员会第一书记,沈重任第二书记。
  ▲8月 鸡西二四后方医院迁往密山县裴德镇。
  △8月 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一书记欧阳钦视察小恒山煤矿竖井工程。
  ▲9月 中共鸡西县委在全县宣传贯彻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0月 黑龙江省中级人民法院刑字18号判处原穆棱煤矿大把头刘景洲、王庆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大把头刘静波有期徒刑5年,没收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