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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松江省政府文件

国务院、松江省政府文件


  

  国务院、松江省政府文件

  松江省人民政府为鸡宁县名改称已奉政委会批准的批答

  民国三十八年八月十九日

  鸡宁杨、郝县长

  七月五日民建字第二号呈,为拟将“鸡宁县”改为“鸡西县”一案,已经呈报东北政委会,建民字第一三五号批答照准,等因,希即遵照。在新县印未颁发到县前,仍用原印。

  此批

  主 席 冯仲云

  副主席 李范五

  李延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