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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林业管理局关于八面通林业办事处桦木林子林场移交鸡西矿务局经营管理的通知

国家计委和煤炭部、林业部等关于桦木林场移交鸡西矿务局管理的有关文件

牡丹江林业管理局关于八面通林业办事处桦木林子林场移交鸡西矿务局经营管理的通知



  国家计委和煤炭部、林业部等关于桦木林场移交鸡西矿务局管理的有关文件

  牡丹江林业管理局关于八面通林业办事处桦木林子林场移交鸡西矿务局经营管理的通知

  〔58〕牡林管办字第14号

  八面通林业办事处、鸡西矿务局:

  根据地委常委会决定:为了解决鸡西矿务局常年需材不足的问题,兹决定将你处所属桦木林子林场事业区全部划给鸡西矿务局经营管理,包括木材生产、造林、更新、采种、促进农田丰收等任务,经研究结果:
  1、1959年必须按国家计划完成(木材生产、采种……等)任务。
  2、将林场林业干部大部支援给矿务局,但矿务局要建立林业处或林业科,以便作好林业工作。
  3、该场的设备、房屋、马车生产工具等全部清点核资交矿务局,另外,请矿务局支援牡丹江林业管理局部份急需物资。
  4、于文到后双方派人抓紧办理移交事宜,以便早日进行生产,有关固定资产可按余值转帐,流动资产按值作价,移交完毕报局备查。

  特此通知

  牡丹江林业管理局

  1958年10月24日

  抄送:穆棱县人委、密山农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