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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请求解决穆棱县社队在鸡西矿务局桦木林场乱砍盗伐问题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文件

关于请求解决穆棱县社队在鸡西矿务局桦木林场乱砍盗伐问题的函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文件

  〔80〕煤供字第1196号
  〔80〕林护字第115号 

  关于请求解决穆棱县社队在鸡西矿务局桦木林场乱砍盗伐问题的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解决穆棱县社队在鸡西矿务局桦木林场乱砍盗伐问题的函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最近,我们收到你省煤管局〔80〕黑煤林字882号《关于请求解决穆棱县在煤矿林场内毁林开荒、乱砍盗伐的报告》,接着你省煤管局和鸡西矿务局又派人来京汇报这个问题。鸡西矿务局所属桦木林场,是牡丹江林管局根据国家发展工矿造林的指示精神,于1958年10月24日以〔58〕牡林管办字第14号文件正式划给鸡西矿务局经营的。此后,针对林业部门和穆棱县曾想收回桦木林场的问题,国家计委又以〔63〕计王林字第3068号通知,黑龙江省以龙革办〔1976〕第12号文的批复,再次明确桦木林场由鸡西矿务局经营管理。据报告和来人反映,穆棱县没有认真执行上述决定,近年来除了继续要求收回这块林子外,并于一九七七年指使福录公社一些生产队,派出劳力进驻桦木林场,盖房建点,毁林开荒,截止现在已盖起木楞式房屋十八栋,四十九间,毁林开荒400余亩,乱伐木材400多立方米。鸡西曾多次向有关部门交涉,都未得到解决。目前,事态还在发展,据了解他们还要再建新房30栋,毁林开荒1,500亩。
  积极支持工矿造林育林,逐步建立自用林基地,这是党中央和国务院的一贯政策,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认真执行和维护这一政策。鸡西矿务局所属桦木林场,是国家制定并几次明文规定了的。穆棱县对社队进入煤矿林场毁林建点,不加劝阻制止,甚至纵容指使,这是很错误的。为维护国家林业法令,有利安定团结,我们建议:请省人民政府责成穆棱县政府向擅自进驻林场建点的干部、群众说明政策,做好工作,限期撤出。对少数制造纠纷、纵容毁林的人员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煤炭部

  林业部

  一九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抄报:国务院、农委、中纪委

  抄送:黑龙江省农委、省纪委、煤管局、营林局。

     林业部森保局(3)、办公厅(2);

     煤炭部供应局(3)、办公厅(2);

     存档(3)(文稿存煤炭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