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文明公约
鸡西市文明公约
市人大常委会决议
鸡西市文明公约(试行)
(1982年7月20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二、努力学习政策、业务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为四化建设多做贡献。
三、讲文明礼貌,不说脏话,不打架,不赌博。
四、讲清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脏物,不乱倒垃圾,不乱泼污水。
五、维护公共秩序,自觉遵纪守法,勇于向坏人坏事做斗争。
六、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尊老爱幼,教育好子女,不虐待亲人。
七、积极栽种和保护花草树木,美化环境。爱护一切公共财产。
八、破旧俗,树新风,勤俭节约,婚丧事要简办,实行计划生育,不搞封建迷信。
九、爱劳动,讲道德,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抵制低级、庸俗的文化娱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