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境卫生
第三节 环境卫生
1963年,大庆成立了卫生防疫站,下设卫生组兼管环境卫生。主要配合爱国卫生运动,管理垃圾粪便。
1981年市房产管理局组建了环境卫生科,有工作人员 2名,主抓市区主要街道的清扫、清运任务。5个区和市属各单位相继组建了环境清扫保洁队伍,共有清洁工1552人,环卫车辆102台,其中马车47台,主要街路清扫面积93万平方米。
1982年全市清洁工增加到2769人,环卫车辆126台,其中马车54台,公厕393座,环卫面貌有了较大改观。被评为黑龙江省14市市容环卫竞赛第二赛区第一名,获流动红旗一面,有 2名清洁工被评为省级城市美容师。
1984年市政府组建了环境卫生处,工作人员 14名,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5个区和各企事业单位分别配备和组建了主抓环卫工作的领导和科室,并在全市范围内层层划分了卫生责任区,并制定了环境卫生检查验收标准。对居民区、街路、剧院、车站、公厕等制定了单项检查验收标准。
为了加强垃圾的管理工作,5个区建设了6座垃圾处理场,即向阳垃圾处理场、胜利垃圾处理场、让胡路垃圾处理场、龙凤垃圾处理场、红岗垃圾处理场、大同垃圾处理场。并配备 6台推土机,开始了垃圾掩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