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一节 建立与执行

第一节 建立与执行


  大庆岗位责任制度的建立是从“一把火烧出的问题”引起的。1962年5月8日凌晨 1时,大庆油田中区一号注水站失火将厂房设备烧光,损失达 160余万元。会战工委从总结吸取中一注水站火灾事故教训入手,分析基层生产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认识到全面管好生产已成为急待解决的重大课题,决定广泛发动群众,建立生产管理制度。并强调指出,制度必须来自群众实践,必须符合生产实际。
  1962年6月,会战指挥部以生产办公室为主,由生产管理和工程技术干部167人组成工作组,分别深入到10个不同生产类型的基层单位调查研究。会战指挥部生产办公室主任宋振明带领工作组到北二注水站抓试点。他们从查物点数,弄清家底做起,总结基层职工分岗位分区域划清职责范围的经验,拟定了岗位责任制;根据老工人在交接班时认真询问情况和仔细检查要害部位的做法,拟定了交接班制;总结工人值班时,定时定点按一定路线检查设备运转情况的经验,拟定了巡回检查制;吸取各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教训,拟定了设备维修保养制;针对施工、检验、抽查样品没有明确质量标准的问题,拟定了质量负责制;学习兄弟企业的做法,拟定了班组经济核算制。同时,钻井队、采油队、施工队和机修车间等试点单位,根据自己生产作业的特点,分别拟定了各项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会战指挥部及时总结经验,明确了基层生产管理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交接班制度、巡回检查制度、质量负责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和班组经济核算制度。
  1962年 8月,在试点单位相继建立和健全了岗位责任制度之后,会战指挥部组织试点单位典型示范和现场观摩,使同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统一定型,不同工种的岗位责任制度成龙配套,在大庆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度。到1962年 9月,所有基层单位普遍建立了生产岗位责任制度。随后又建立了基层干部和机关干部岗位责任制度。
  大庆把开展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做为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基层单位每天 3次交接班进行3次相互检查,基层干部昼夜值班实行上岗检查,各厂、公司组织同工种交叉检查。从1962年6月开始,会战指挥部每月组织1次大检查。1962年7月组织第2次大检查时,确立了对各单位按执行制度好坏不同情况划分一、二、三类等级;1963年 7月进行的第12次大检查,把执行制度的好差与基层评选先进、评分计奖结合起来;1963年12月的第17次大检查,结合年终总结评比,开展了树立标兵,总结经验,对照先进找差距的活动。到1966年底,共进行50次岗位责任制大检查。“文化大革命”期间,大庆的岗位责任制度在不同程度上遭到破坏,岗位责任制大检查也被迫停止。1972年在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极“左”路线以后,大庆恢复了岗位责任制大检查。1977年 1月,大庆发布了重新修订的《岗位责任制》。这个制度包括岗位专责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维修保养制、质量负责制、岗位练兵制、安全生产制、班组经济核算制八项内容,并规定定期进行岗位责任制大检查。到1985年底,共进行了89次岗位责任制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