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第一章 机构队伍
第一节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一、企业领导
1960年3月,中共黑龙江省委决定成立黑龙江炼油厂筹建处,曲绍铮任副主任。
1961年4月 17日,黑龙江省石油工业管理局决定,将筹建处更名为黑龙江炼油厂。邢子陶任厂长,周宇博任中共黑龙江炼油厂委员会书记(以下简称党委书记)。
1962年2月20日,国家经委(1962)经企饶字第178号文决定,将黑龙江炼油厂划归石油部。3月26日,石油部松辽石油会战指挥部接收了炼油厂。厂长、党委书记由邢子陶担任。
1964年3月 12日,石油部决定,将黑龙江炼油厂更名为大庆炼油厂。为了保密,对外称黑龙江省萨尔图农垦八场。季铁中任厂长,邢子陶任党委书记。
1965年至1966年,厂长、党委书记由姬永兴担任。
1967年5月10日,大庆炼油厂革命委员会成立,黄伟任主任。
1971年5月 13日,大庆炼油厂更名为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傅金平(军代表)任革命委员会第一主任,崔海天任第二主任,黄伟任主任。同年7月8日,中共大庆石油化工总厂首次代表大会召开,选举产生了中共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委员会,傅金平当选为书记。
1973年7月13日,宋望平任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党委第一书记,黄生任第二书记。
1975年9月6日,黄伟任党委书记,兼革命委员会主任。
1977年3月4日,郭崇隆任革命委员会主任,刘国良任党委书记。
1978年6月24日,刘国良兼任厂革命委员会主任。1979年3月 3日撤销革命委员会,主任改称厂长。
1980年12月29日,王可驹任厂长。
1983年9月 14日,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划归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管理。接着,王可驹任厂长,张泗存、李景荣、张凯还、杨久礼、关文彬、关兴武、李克祥、李廷树、王瑛、詹明国、宁兆祥、阎太令、陈维富、沈涤深、曹同勤任副厂长;刘国良任党委书记,王可驹、王东奇任副书记。
1984年6月 12日,沈涤深任厂长,曹同勤、杨久礼、关文彬、王昱、林学智、傅兴堂、罗忠范任副厂长。
二、管理机构
1960年工厂处于筹建阶段,管理机构设人事、计划财务、生活、设计等9个组。
1961年到1966年,机构分为生产管理、工程、生活、供应、保卫、党群六大系统计 6个处,30个科室。
此外,1962年还成立了生产准备办公室,下设8个专业组。
1967年,机关各职能部门被解散。除调度室坚持24小时管生产人员未变动外,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大部分上干校,进“学习班”,每个科室只留二、三人应付日常工作。为了维持生产,人民解放军于 3月进驻工厂,实行军事管制,同时成立了生产组。各业务科室留守人员统一由生产组领导。同年5月 10日,厂革命委员会成立,机构设生产指挥部、政治部、办公室、后勤部、人民保卫武装部5个处级单位,下设26个组。
1970年,在原工程办公室基础上,成立建厂指挥部。
1973年4月,机关各职能组晋升为处。
生产指挥部改称生产办公室。下设科技处、质量检查处、安全处、机动处、计划处、人事处、运销处、总调度室。
政治部下设办公室、组织处、宣传处、干部处、教育处、工会、团委。1975年组织处同干部处合并,称组织处。1974年 4月,教育组改称教育处,其中职工培训部门并入人事处,称劳动工资培训处。1978年8月成立技术培训处。
撤销后勤部,成立农林处、总务处。1978年农林处、总务处改为二级单位。
人民保卫武装部于1978年分为保卫处、武装部。
1979年3月3日,撤销革命委员会,办公室改称厂办公室。
1980年4月成立环保处。
1980年11月29日,撤销生产办公室,所辖各处室直接由厂长领导。同年,12月27日,撤销政治部,各处室改称党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并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1年基建办公室改称基建处。
1983年2月4日,增设总工程师办公室。
1984年12月,管理机构进行了较大改革,将计划处、财务处、运销处合并,称经营销售部;总调度室、机动处、安全处合并,称生产管理部;人事处、技术培训处合并,称劳动工资培训部;科技处、环保处、质量检查处、总工程师办公室合并,称技术发展部;新增设了对外协作部、干部处、审计处。将办公室秘书科划出,组成企业管理处。同时成立老干部处,隶属党委领导。还将基建处同物资供应处、运输处合并,称工程承包公司。
1985年10月 8日撤销各部,恢复各处室。月末供应处从工程承包公司划出,仍称供应处,工程承包公司改称工程公司。
三、建制
1962年到1970年的生产组织分为厂、车间、班组三级。从1970年 4月起实行排、连、营建制,班组称为排,车间称为连,几个连合成一个系统称为营,营受厂部领导,全厂分为 9个营,37个连。
1971年5月撤销排、连、营建制,恢复班组、车间、分厂建制。
1978年实行专业化管理,成立动力厂和自动化处。动力厂对全厂火、电、蒸汽、工业风四大系统实行统一管理。自动化处对全厂仪表实行统一管理。1978年8月到1981年4月,总厂生产组织机构有炼油厂、化肥厂、化纤厂、机修厂、动力厂、自动化处、质量检查处、运销处、运输处、供应处、研究所、服务公司、农工商公司、职工医院、教育处、职工大学等17个处级单位和电话站、消防队、厂容公路管理科3个直属科级单位。
1981年4月,撤销专业化管理体制。同时撤销炼油厂,将炼油厂所属的 21个生产车间划归总厂直接管理。
1983年10月恢复炼油厂,撤销了动力厂、自动化处、质量检查处和运销处。运销处所属生产车间划归炼油厂管辖,处机关改为总厂机关的职能部门。到1985年末,总厂下属13个处级单位和7个直属科级单位。
四、职工队伍
1960年3月,工厂组成筹建处前,国家从山东省成武县调来 500名支边青年,3月份接收驻旅大市部队转业、退役官兵1003人,年末职工总数为 1581人。1962年精简下放干部、工人583人,同时零星调入部分职工,国家还分配一批大中专毕业学生,当年职工总数为1434人。从1962年底到1963年 5月,从抚顺石油一厂、二厂,锦西石油五厂,锦州石油六厂,大连石油七厂,兰州炼油厂调来生产管理干部和技术工人 500人。还从省内各市的机械厂调来部分机修工人。1963年末,全厂职工总数为2008人。
1964年到1966年,建成了一批具有国内外先进技术水平的炼油装置,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了250万吨,职工人数发展到3154人。
1967年到1976年,完成了生产装置产量翻番改造,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 480万吨,发展了天然气化工,开展了石油化工综合利用,建成、投产了化肥、化纤两大生产系统。加上1975年6月黑龙江石油化工试验厂划入,职工增加到12980人。
1977年到1983年,完成了润滑油生产系统的建设,工厂立足以挖掘企业内部潜力为主求发展,职工总数基本控制在12000人左右。1977年黑龙江石油化工试验厂980人划出,1978年安装工程处 1700人和设计院350人划归乙烯工程指挥部。从1978年起,每年有一部分学校毕业生分配进厂,到1985年末,职工总数达到13672人。固定资产总值 155760万元,工业总产值146851万元,年上缴国家利税80417.5万元。累计上缴国家利税102.9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