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石油气加工
第四节 石油气加工
1965年以前,大庆油田的大量伴生产(天然气),仅被用作热能的燃料。炼油厂在炼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燃料气,在没有条件回收利用的情况下,为了工厂的安全,是通过火炬在高空中自白燃放掉,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环境的污染。为了综合利用石油资源,1965年 3月,石油部决定在大庆炼油厂新建大型石油化工生产装置,即合成氨(包括硝酸铵)、合成橡胶、合成羊毛(丙烯腈、腈纶抽丝)。首先组织了合成氨和合成橡胶工程的设计。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干扰,合成羊毛未能按原计划进行设计。1970年 4月,国务院业务组和国家计委决定,在大庆建设1套规模为5000吨的丙烯腈——腈纶抽丝联合试验装置。
合成橡胶装置于1965年 5月在卧里屯动工,到1969年地下工程基本结束,主要设备开始安装。当时由于边境局势紧张,根据国家部署,此项工程停建。该装置于1969年拆迁。
油田伴生气是化肥生产的原料。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化肥厂有年加工能力 6万吨的合成氨装置和年加工能力11万吨的硝酸铵装置。合成氨装置利用油田伴生气为原料,采用加压蒸气转化法生产液氨。液氨作为硝酸铵装置的原料,经硝酸系统加工成氮肥——硝酸铵。剩余的液氨可作丙烯腈装置的原料。丙烯腈装置未投产前,液氨作为商品销售。
炼油气是化纤生产的原料。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化纤厂有年加工能力5000吨的丙烯腈装置和年产腈纶短丝5000吨的腈纶抽丝装置。丙烯腈装置以炼油气——丙烯(碳 3馏份)和合成氨装置生产的液氨为原料,采用丙烯氨氧化法生产丙烯睛,同时副产硫铵、氰氢酸等。丙烯腈作为腈纶抽丝装置的原料生产腈纶丝。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化肥、化纤两大生产系统建在炼油厂,辅助配套工程与炼油厂辅助配套工程公用,减少了基建投资。增建的配套工程有第四循环水场、第三空压站以及气体分馏装置等3项主要工程。循环水场和空压站为两系统公用。气体分馏装置是将炼油气 (混合气体)中的丙烯分离出来,为丙烯腈装置提供原料。
综合利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化肥生产系统建设投资3466万元,投产后年产值达4000万元,利润为1700万元,两年收回全部投资。化纤生产系统建设投资2500万元,投产后年产值达2000万元左右,利税为500万元,5年回收全部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