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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集市贸易

第八节 集市贸易



  一、市场

  1937年(民国 26年),在喇嘛甸成立了交易市场。1949年,大同成立中心市场(当时属肇州县)。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有大同、萨尔图、喇嘛甸三处市场,小商贩持照营业,自产自销。
  1960年,在萨尔图、龙凤、喇嘛甸、杏树岗、让胡路、大同设有集市贸易市场。都是靠近路边,就地摆摊,无投资,无设施。
  1966年,安达特区政府指出:“要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严格控制社员来矿进行交易”。根据以上精神,原萨尔图、龙凤、喇嘛甸等地集市贸易被取消。只有大同镇存在集市贸易市场,而且于1976年3月,由原来的日日集改为7日集,直到1980年,才又恢复日日集。
  1979年2月,大庆革命委员会财贸办公室发出通知,开放了萨尔图、龙凤、庆寨3个集市贸易市场,开放时间为星期三、星期日两天。
  随着党的放开搞活经济政策的实行,从1980年开始兴建集市贸易市场。1980年,在让胡路区形成露天式的让胡路农副产品市场,并于1984年改建为封闭式市场。1981年,在红岗区和解放村形成了露天式的红岗区农副产品市场,在龙凤、卧里屯、新华电厂、立志办事处建立了棚台式的农副产品市场,并先后进行了改建和扩建。
  接着,1982年到1985年,先后在乘风庄、八百垧、杏南等地建立了农副产品市场。到1985年末,大庆市已形成了26个较大的集市贸易市场。

  二、贸易

  建国前,大庆地区的集市贸易市场,主要经营农副产品,伴有少量的木器、编织、手工业品,成交额很小。1954年,国家对粮油等实行统购统销后,粮油及其制品一律不准进入市场进行交易。1956年,大同市场对上市品规定,只准少量二类物资上市,当年成交额比1955年下降40%。1960年到 1963年,大庆对当时的自由市场采取了“加强管理,缩小范围,逐步代替,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原则。对粮食和主要油料以及各种票证管严管死,不准上市出售;对自产、自养的农副产品(包括猪、羊、禽)管理上放宽;对国家派购产品,完成交售任务后,允许出售自己的农副产品,购买自己需要的商品。“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农村集市贸易被取缔。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以后,集市贸易于1977年开放。在党的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政策指导下,城乡贸易迅速发展。1979年,上市的品种有猪肉、活鸡、蔬菜、玉米等45个品种,成交额176万元,收缴管理费3.6万元。到1981年,交易的对象,不仅有本省30多个市、县的工商企业人员和社员,还吸引来河南、河北、山东、浙江等10个省市的20多个县的人员。上市的品种除大庆的蔬菜、食杂、糖果等少量品种外,还有本省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肇源的杂鱼、江鱼,亚布力、莫力达瓦旗的黄烟、烤烟,大兴安岭的木耳,嫩江的蘑菇和齐齐哈尔市的蛋禽。外省的一些产品,如河北的花生米,吉林的葡萄,山东的鲜姜,辽宁的服装,河南的剪刀,大连的虾,长春的日用百货等也进入大庆的集市贸易市场。共上市80个品种,成交量1578万斤,成交额652万元,收缴管理费8.1万元。1981年以后,上市品种逐年增加,成交量和成交额大幅度提高,方便了城乡人民生活的需要。
  
大庆市集贸市场建设分布情况表
   表101  


  
大庆市1979~1985年集市贸易情况统计表
   表102